又呈吳郎
堂前撲棗任西鄰,無食無兒一婦人。
不為困窮寧有此?只緣恐懼轉須親。
即防遠客雖多事,便插疏籬卻甚真。
已訴征求貧到骨,正思戎馬淚盈巾。
大歷二年(767),即杜甫漂泊到四川夔府的第二年,他住在瀼西的一所草堂里。草堂前有幾棵棗樹,西鄰的一個寡婦常來打棗,杜甫從不干涉。后來,杜甫把草堂讓給一位姓吳的親戚(即詩中吳郎),自己搬到離草堂十幾里路遠的東屯去。不料這姓吳的一來就在草堂插上籬笆,禁止打棗。寡婦向杜甫訴苦,杜甫便寫此詩去勸告吳郎。以前杜甫寫過一首《簡吳郎司法》,所以此詩題作《又呈吳郎》。吳郎的年輩要比杜甫小,杜甫不說“又簡吳郎”,而有意地用了“呈”這個似乎和對方身分不大相稱的敬詞,這是讓吳郎易于接受。
詩的第一句開門見山,從自己過去怎樣對待鄰婦撲棗說起。“撲棗”就是打棗。這里不用那個猛烈的上聲字“打”,而用這個短促的、沉著的入聲字“撲”,是為了取得聲調和情調的一致。“任”就是放任。為什么要放任呢?第二句說,“無食無兒一婦人。”原來這位西鄰竟是一個沒有吃的、沒有兒女的老寡婦。詩人仿佛是在對吳郎說:對于這樣一個無依無靠的窮苦婦人,我們能不讓她打點棗兒嗎?
三四兩句緊接一二句:“不為困窮寧有此?只緣恐懼轉須親。”“困窮”,承上第二句;“此”,指撲棗一事。如果不是因為窮得萬般無奈,她又哪里會去打別人家的棗子呢?正由于她撲棗時總是懷著一種恐懼的心情,所以我們不但不應該干涉,反而還要表示些親善,使她安心撲棗。這里說明杜甫十分同情體諒窮苦人的處境。陜西民歌云:“唐朝詩圣有杜甫,能知百姓苦中苦。”真是不假。以上四句,一氣貫串,是杜甫自敘以前的事情,目的是為了啟發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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