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社會里。每個人時時處處對都離不開法律,作為一個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應該遵守法,我們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規定的法紀,做一個合格的公明,還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導致違法的不良誘惑。

法律是最公正嚴明的判官,法律是最嚴肅可敬的事物。法律在保護所有人的權利,法律在追捕每一個違法者。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法制嚴明的環境里,受到最好的法律保護,更應該懂法,愛法,護法,守法。當今,青少年犯罪已經成為一個萬分嚴重的社會問題,尤其是正處于叛逆心理階段和道德觀念、法制觀念比較薄弱的青少年,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所以增強我們的法律意識迫在眉睫。
這時我想起了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個牧師,原來他卻是臺灣黑社會的一個干部,還有幾十年幾乎坐遍臺灣所有監獄的“光榮”歷史,甚至有過跳海越獄差點被鯊魚吃掉的經歷,可謂是一個十惡不赦的,集所有罪狀為一生的人。但是,因為一個他原先他“同事”(一起犯罪的人)的妹妹給他寫了500多封信,勸導他改邪歸正。經過相當長時間的開導,最終那人浪子回頭。經過他的奮斗,擁有了一個十分美滿的家庭。而且,他在獄中時還曾經因為夢想當一個國際殺手而瘋狂地學習過英文,現在他還有了兩個美國博士學位。

前不久,好萊塢還買下了他故事的版權,正準備籌拍電影呢。就是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故事,卻那么動人。“人之初,性本善”沒有生下來就是冷血的人,畢竟一切都是可以改變的,只要用絕對的愛心,信心,耐心和真心的善意,誠意,哪怕已經陷入谷底的人都能被感化。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banbao/4076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