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政府的責任從管理逐漸轉化為服務了,不是政府替人民決定什么是對,什么是錯,而是人民決定政府做的對不對、好不好,這是法制社會的基本。

今晚,我聆聽了河唇鎮李局長的“法制教育課”,雖然時間只有一個小時多,但我的感想卻很多。知道法律規定的禁止行為,不做違反法律的事情。
未成年人應不能有下列不良行為﹕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群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取財物;偷竊、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進入網吧、酒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吸毒。

生活中有很多誘惑。如金錢、不良網絡游戲、煙酒、黃賭毒的誘惑和邪教的誘惑等等,這些事物不同程度地吸引著一些人。有些誘惑還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引發違法犯罪行為。
你一旦犯了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可能是拘役、管制、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甚至還可能是死刑。如果因為犯罪而失去自由甚至被依法剝奪生存的權利,那都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你的青春有多少年呢?一旦犯了法,你的青春在哪里度過呢?那你的青春不就干燥無味了嗎?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走上了犯法這條路。

對不良誘惑,我們要有正確的方法避免上當受害。要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的集體活動,多與同學交流心得體會,筑起心里防御的堤壩;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可以減少對不良誘惑的興趣;遭遇不良誘惑時,想一想不能低制誘惑的后果,從而降低對不良誘惑的興趣。我們要和身邊的人進行交流。
身邊的同學、朋友、親人都有可能會一不小心就犯了法,所以我們要與他們就行溝通,讓他們了解和認識法律規定,并且還要讓他們真的犯法的后果。這樣不但可以讓你身邊的人安好,而且還能減少警察叔叔的辛苦。我們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絕不做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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