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寺北賈亭西, 水面初平云腳低。
幾處早鶯爭暖樹, 誰家新燕啄春泥。
亂花漸欲迷人眼, 淺草才能沒馬蹄。
最愛湖東行不足, 綠楊陰里白沙堤。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下(今陜西渭南縣)人,中唐大詩人。他出身于寒素的小官僚家庭,早年南北飄流,了解到民間疾苦,后為官,歷德宗、憲宗到武宗六朝。晚年自號醉吟先生、香山居士。與元稹、劉禹錫友善。他一生仕宦可分為前后兩期。
一、前期(二十九歲至四十四歲)。
二十九歲中進士,三十二歲中拔萃科,授校書郎,三十五歲又中“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改周至尉,入為翰林學士,擢左拾遺。這時他的儒家兼濟天下的思想占主導地位,要為朝廷興利除弊。他有《策林》七十五篇,指出朝政弊端,發為歌詠則是《新樂府》五十首和《秦中吟》七首,但后來感到仕途險惡,考慮個人出處利害,已有消極退避的思想。
二、后期(四十四歲至七十五歲)
先是四十三歲時,他授官太子左贊善大夫。這時,割據淄青鎮的李師道派刺客殺死宰相武元衡,白居易上疏請捕刺客,被劾“先諫官言事”,貶江州司馬。而致罪的實際原因則是由于其長期批評朝政而觸怒了皇帝。從此他逐步走向消極,雖然后來官職屢升,作過主客郎中,知制誥;召為秘書監,遷型部侍郎,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直到改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致仕,由于宦官專權,后來又有牛李黨爭,他見朝事難為,曾請求外放,歷杭州刺史、蘇州刺史,或在朝中擔任閑散職務。這時儒家獨善思想占上風,而且夾雜著佛家出世的思想。白居易在文學史上的貢獻,主要是提出了進步的理論,并倡導和推動了新樂府運動。他總結了從《詩經》到杜甫詩歌的現實主義傳統,提出應該為時代、為現實而創作的主張,認為文學的作用應是“補察時政”、“泄導人情”。“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成為指導創作的口號。為了實現這一主張,詩人必須有自己的傾向、態度,詩歌中應有美刺比興。他還談到內容和形式的關系,說詩歌是“根情,苗言,華聲,實義”,把情看成根本,通過語言、聲音使人受到教育感化,才算是結果,才達到了文學的目的。他嚴厲批評了六朝形式主義文風,給杜甫的現實主義詩歌以崇高評價。這些,都集中反映在《與元九書》、《新樂府序》、《策問》、《策林》和一些詩歌中。
白居易的詩共三千多首,《全唐詩》編為三十九卷,在唐代詩人中是保存詩歌最多的。他把這些詩分為諷諭、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而自己尤重視諷諭詩,這種推重,主要在政治意義方面,并不在藝術性。這類詩以《秦中吟》和《新樂府》為代表,多批評朝政弊端和他所見所聞的黑暗現實。閑適詩內容情調比較消極,表現獨善其身的心情,如《養掘》、《贈王山人》、《游悟真寺》等可做代表。感傷詩多反映自己不幸遭遇,格調不免低沉、感傷。但有些詩如《長恨歌》、《琵琶行》則接近敘事詩,又含怨諷之意,感情濃郁,藝術性很高。白居易雜律詩包括雜體和律體,或流連光景,或與人酬唱,爭一日之長,內容沒有太多可取的地方,不過為類詩數量最多,其中有些抒情寫景的小詩藝術水平較高。另外,他的詩還有內容廣泛、事實具體、主題鮮明,語言淺易調暢的特點,而且還吸取了民族的語言形式,所以世號“元和體”。他創作新樂府可能晚于張籍、王建和李紳,但理論和創作實踐的成離、影響卻大大超過他們,而成為新樂府運動的核心和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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