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認真總結好安全生產工作,對今后的安全生產管理一定會帶來莫大的收獲,據此,以下以三個標題總結2010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當否請批評指正。
一、以法律、法規為武器,用安全生產知識武裝員工頭腦。 加強安全生產領導和監管,必須注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和教育,學會用法律、法規為武器,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務必會受到不可估量的收獲,在這個認識的基礎上,我們的做法是:
1、利用安全月活動,學習《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第五章法律責任第35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收入40%-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險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通過該條款學習,使企業老板首先意識到抓企業生產必須抓安全生產,從而增強了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該條例中第36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收入的60%-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做偽證或者指使他人做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通過該條款的學習、宣傳,使大家懂得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輕則罰款,重則坐班房,加深了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2、利用年度安全知識培訓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告誡職工我廠主要職業病危害是“甲醇中毒”和“乙醇導致皮炎”。引導職工作業時,戴好口罩,防止病從口入;穿好工作服。防止料液噴射至皮膚上,造成皮膚感染;戴好防毒面具,防止料液射向眼內,致使眼睛受傷或致殘;不穿化纖衣服,不在車間接打手機,是防止產生靜電反應;不穿帶鐵釘的鞋,是防止摩擦起火;這些更主要的是防止導致火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從而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
3、通過《消防法》常識教育,帶領職工進行預案演練活動,使大家認識到《消防法》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寶之一,指導職工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消防工具,通過演練活動,使職工體會消防的意義、救援的重要,以致增長應急救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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