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支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狠抓制度建設和防控體系建設,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加強管理和重點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設,確保了一方平安,實現了單位安全無事故。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目標責任
我們堅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責任落實,齊抓共管,務求實效。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支隊長擔負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副支隊長和綜治領導小組成員各司其職,形成了支隊長親自抓,副支隊長具體抓,小組成員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綜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分析會,及時解決綜治中出現的問題矛頭。二是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領導責任制和首問責任制等各項制度。三是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項目標責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檢查、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使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到位。與所在社區建立聯系制度,積極配合街道、社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系溝通密切,情況反映及時,有問題隨時解決,切實把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階段。
二、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構建維穩防線
今年以來,我們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堅持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分析原因、妥善處理、消除隱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構建維持社會穩定的堅固防線,切實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糾紛、穩定人心、鞏固穩定。一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及時發現和處理矛盾糾紛。二是完善制度,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了檢查監督、責任追究、請示匯報、獎懲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三是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四是堅持“工作在前,各負其責”的原則,經常分析、預防不安全苗頭。大力開展綜治、禁毒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為內容的教育活動,不斷化解矛盾,穩定人心,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沒有發生越級群體性和個別上訪事件,確保了一方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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