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突出
今年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細化“實施意見”,實行“以會代訓”等形式,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審計目標,創新工作思路,突出審計重點,力求常審常新。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主要體現了“四個突出”:一是突出了預算完整性的審計,檢查單位的收入支出是否編入預算及財政批復的預算是否執行有關規定。同時對部分市直部門公用經費情況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單位間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水平差異較大、單位實際支出與預算安排懸殊較大等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建議。鮑志強市長對此非常重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財政部門結合今年的預算編制,借鑒審計提出的建議,認真研究改進;二是突出了對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的撥入撥出(支出)、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掌握了財政收支的真實情況;三是突出了對資金使用單位的延伸審計,以資金為主線,共延伸審計了140多個單位,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四是突出了管理方面的審計。從市地稅局各處室履行職責入手,對涉及稅收征管、減、免、緩稅、法規政策的制訂、執行和管理等情況進行審計,摸清各管理分局的征管質量。通過審計,達到了摸清家底,核實收支,揭露問題,促進管理的目的。提交的“兩個報告”內容豐富充實,問題揭露充分,整改建議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得到了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市政府以濟政發[xx]38號文件全文轉發了審計結果報告,在全市范圍進行了通報。同時,我局加大了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將整改情況分別向市長辦公會和市人大常委會作了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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