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公司法知識點總結
cpa公司法應掌握哪些知識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cpa公司法知識點總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原則上是發起人承擔,但公司確認并且相對人要求公司承擔,那么公司承擔。
二、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如果其他股東認為顯著低于評估價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機構重新評估,如果重新評估后價值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款的,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三、抽逃出資 ,在其抽逃出資的本息范圍內負擔后,不再對其他債權人承擔責任。
四、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可以董事會也可以股東大會,但是如果是上市公司的擔保有特殊規定:
1、單筆擔保超凈資產10%
2、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的凈資產50%
3、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單位提供擔保
4、為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需要:出席+表決權+過半數
特別決議:普通的4項,上市公司4+3項
普通公司4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但是全體表決權2/3,而不是出席的表決權2/3)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
上市公司再加3項
1、上市公司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
2、上市公司一年內擔保金額超過資產總額30%
3、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非上市公司去掛牌(股票公開轉讓)也是特別決議
需要:出席+表決權+2/3以上
職權的邏輯順序:
股東大會管董事會,董事會管高管,不能由董事會決定自己報酬,只能是股東大會決定,高管報酬不能是股東大會,而是董事會,要看清這三個層次。監事會有檢查和建議權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519我要喝酒)
五、股東大會的召集三步驟:
1、董事會(有限公司的召集:首次由出資最多的,以后的會議和股份公司的基本一樣)
2、監事會
3、連續90日以上或者10%以上股東(如果是有限公司沒有日期限制,只要10%以上股東即可)
六、主持股東大會有5個步驟:董事長 副董事長 半數以上推舉一名董事 監事會 連續90日以上或者10%以上
召開股東大會提前20天通知,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召開董事會提前10天通知,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七、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作出決議必須是全體過半數,一人一票,股東大會是按照股份表決權,可是董事會都是打工的,按道理要忠于職守,只能是一人一票按照全體過半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如果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書面委托,拿百萬年薪必須忠于職責,不能連會議都不參加吧
八、監事會是窮人俱樂部,任何公司監事會都要有職工代表,并且比例還不能低于1/3。人數大于3人,國有大于5人,為什么不能低于1/3,因為最少3人,1/3是保證有個完整的職工代表當監事。董事會不超過3年,監事會是任期法定3年,連選可以連任
九、董事會人數:我要喝酒散一散:股份5-19 3-13
十、上市公司專門委員會的413,4個專門委員會,1/3以上是獨立董事,其中審計委員會至少一名會計專業人士
十、獨立董事連選連任不超過6年
十一、優先股:決策權不受限制的情形:
1、發行優先股
2、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3、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10%
4、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
通過時是雙2/3:了,出席會計普通股包括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2/3、且經出席會議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2/3通過
十二、請求召開會議的各項表決權:
1、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0%
2、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連續90日10%
3、提交股東大會臨時提案:3%
4、認定控股股東:50%
十三、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通知股東(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是提前15天),因此前20日內及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也不能變更股東名冊
十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1、特別決議,全體股東2/3以上的股東表決通過
2、普通決議:這里公司法沒有做出規定,但是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全體股東半數以上或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2017新增)
十五、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
1、部分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發行債券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資委,如果是銀行類就是財政部)決定
3、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中央企業肯定就報國務院了,例如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合并
十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對外轉讓通知其他股東30日內給予答復,如果是法院強制轉讓,接到法院通知20日內不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十六、利潤分配順序:損稅損積分
十七、公司合并、分立、減資通知債權人的時間:1030 3045
1030(10日之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之內報紙公告)
3045 (接到通知書30天,未接到通知書45天要求公司清償或提供擔保。去工商申請變更也是這個日期)
清算:1060 3045(包括合伙企業的清算也是這個時間)
公司解散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十八、減資具體方法:2017新增
1、返還出資或股金
2、減免出資義務
3、縮減股權或股份(2股合1)
十九、公司清算可以使所有股東得到全額清償,未清償前不能分配給個別股東,如果走破產程序,是要打折的
二十、股東以未來公司給予的獎勵出資可以嗎?
不可以,未來資金不能以貨幣估價而且不能轉讓,不能作為出資。姓名也不可以。自然人姓名不能作價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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