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編制部門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聚焦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推進改革,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全面加強機關建設,順利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穩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行政體制和改革不斷深化
為推動本輪政府機構改革工作,落實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有關精神,我辦積極做好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聯絡工作,適時召開了各項專題會議,協調推進中央和省、市、區重大改革任務的落實。
(一)精心謀劃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工作。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我們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復我區的機構改革方案,印發了《關于XX區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和《關于印發的通知》,進行全面動員和安排部署。并按照“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統籌兼顧、重點突破”的原則積極展開工作,與各部門反復溝通協商,認真擬定“三定”方案和職責調整文件,對存在的問題報請領導協調解決。今年6個重新組建工作部門的“三定”方案和16個政府工作部門的職責調整通知均已擬定,部分機構整合及職能調整已經到位,此次政府機構改革目標任務基本完成。
1、確保了“機構精簡規范、編制合理配置”。 一是機構設置不突破限額。改革前,區政府設置工作部門24個;改革后設置政府工作部門22個。合并重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6個(區衛計局、區農業局、區安監局、區經信科技局、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區食藥監局),撤并行政機構4個(計生委、農辦、煤炭局、科技局)。二是領導職數不超標配置。改革前區政府部門核定領導職數169名,其中正科41名、副科128名;改革后核定領導職數162名,其中正科27名(減少14名)、副科135名(增加7名)。三是人員編制從嚴控制。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嚴格控制在上級核定的編制總數內調配。
2、保持了“兩個對接一致”。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中的職能與上級有關職能轉變、職責調整的精神和省市“三定”規定中的職能對接一致,并將有關規定中增加、加強等調整的職能逐條分解落實到了相對應的部門和單位。二是我區在統籌“三定”規定時保持與XX區發展的.實際對接一致。如為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監管,結合我區半城半鄉的區域實際,將重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充實了基層監管力量;為推進我區文化體育事業的持續共同發展,將文化局、體育局合并重新組建了區文化體育出版局。
3、實現了“三個理順”。此次政府機構改革,涉及職責清理和調整職責在各部門“三定”方案及職責調整通知中均已明確,實現了“三個理順”:理順部門之間、部門和事業單位之間、部門內設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如將區經濟和科技局承擔的國民經濟運行調節職責劃入區發改局,將商務局承擔的牲畜屠宰監管職責劃入農業(畜牧水產)部門。將民宗局、金融辦、財政監督管理局、社會救助局、愛衛辦等具有行政職責的事業單位撤銷,職責并入機關。
(二)深化重點領域的體制機制調整,完成專項改革任務。
一是完成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將原先分散的有關食品藥品監督職責進行整合、加強,并相應設置了內設機構,配備了人員編制,明確了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是完成了衛生、計生機構和職責整合,印發了“三定”規定。三是做好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進行了調查摸底,向市編辦提出了改革建議。
(三)做好新一輪鄉鎮區劃調整相關的工作。
我辦積極與組織、民政、財政等部門協調,按照上級編制部門工作要求,匯總情況和數據上報,上級批復我區鄉鎮區劃調整方案后,我們及時開展了新設定鄉鎮的“三定”工作,三定方案已制作完成。
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權力運行清晰規范
(一)全面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
一是做好安排部署,我們及時與部門協調抽調人員,組建工作隊伍,將任務分解到人。同時,制定了兩個清單編制工作方案,印發了《關于編制XX區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有關事項的通知》,召開了全區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業務培訓。二是精心指導。我們制定了兩個清單編制工作指南下發各部門,并按照統一模式編制了清單的初稿供各部門參考。工作中,對各部門梳理行政職權、制定職權運行流程給予指導。三是嚴格審核公布。各部門上報權力清單初稿后,我們進行認真審核、反復溝通,經有關會議研定后,于6月底將23個部門共計1451項行政權力向社會公布。四是建立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以區政府文件的形式對權力清單動態調整的程序、要求進行了明確。實行行政權力清單管理,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職權邊界,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為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和承接工作。
今年,對照上級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調整文件的內容和要求,我區對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銜接調整,共承接、新增行政審批事項8項,合并1項,更名3項,調整為其它權力7項,不列入保留目錄1項。其中將原保留的5項和新承接的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其它權力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三)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工作。
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我們與有關部門單位研究制定了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管理辦法和規范行政審批意見,不斷完善網上審批平臺和電子監察系統,減少審批環節,明確審批時限,加強審批監督,提高審批效率。同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工作,對涉及行政審批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清理,對中介服務機構進行了規范。
三、創新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資源使用效益明顯提高
(一)嚴格管理,控制機構編制總量。
一是實行機構編制集中統一管理,凡是涉及區屬各部門各單位職能調整和機構、編制、領導職數增減等事項的,都由編辦先調研、提出意見,再召開編委會議集體研究,并由機構編制部門行文落實。二是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按權限和程序報批機構編制事項。對副科以上機構的設立、升格和高配副科以上領導職務等事項,均依據市編辦的批復文件進行辦理。三是堅決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要求,守住“底線”、不碰“紅線”,嚴控編制總量,認真做好控編減編工作。我們堅持區編委對控編減編負總責,制定了方案并組織實施。通過全面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實現了全區行政編制總量、事業編制總量只減不增。相比較2012年度編制數:我區行政編制增加140名(均為市級下達編制:其中改設街道辦事處80名、跨層級調整11名、軍轉5名、政法9名、市級下發食藥監局行政編制35名);事業編制增加558名(其中市級下發中小學教師編制552名、市級下發食藥監局機關其他編制6名)。
(二)服務發展,盤活機構編制存量資源。
今年新設學校4個,加掛牌子2個,撤銷機構1個,爭取市級下達增加我區教職工編制187名,并行文調整了城區中小學校編制,協調做好了教育等部門招考招聘和人才引進工作,為新錄用人員辦理了入編手續。工作中,為保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用編需求,我區加強了對編制存量的盤活:一是對各單位現有編制按實際工作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如從區占破道管理辦公室劃轉部分人員編制到區廣場綜合管理辦公室,從XX區開發管理辦公室劃轉人員編制到區房屋征拆中心。二是對長期空編單位實行收編,收回的編制由編制部門集中統一管理、調配,如收回區民政局社區服務中心站長期空余編制10名。三是在機構改革中,根據各部門的機構職責調整情況,統籌兼顧,相應調整人員編制,保證重點部門的機構編制需求,促進了全區的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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