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首先感謝廳黨委、廳政治部給我這次競爭的機會!
我叫梁俊友,1965年1月出生,1983年11月應征入伍,1985年9月考取沈陽炮兵學院,學習地面炮兵指揮專業,1987年7月軍校畢業,歷任學員班長、排長、代理連長、代理指導員、組織干事等職,1995年7月轉業到省司法廳工作。
我申報競爭的崗位:第一志愿是公證管理處;第二志愿是律師管理處。我的演講稿是按第一志愿準備的。不過,同是業務處室,在很多方面應該是相通的,而且我在律師管理處還工作過一段時間,我想,如果我能勝任公管處的崗位工作,那么我也同樣能夠勝任其他業務處室的崗位工作。
我認為,作為一名業務處室的領導,要擔當起崗位職責,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足夠的專業知識;二是一定的理論水平和文字功底;三是相應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而我則已經基本具備擔任所競爭崗位的能力和條件。
第二,在理論水平與文字功底上。我認為,理論水平與文字功底是衡量一個人工作能力大小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尺碼;文憑、資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一個人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但文憑、資格并不代表或等于一個人的能力,只有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被實踐所證實,那才是真正的能力。我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到司法廳工作的五年間,我在邊工作、邊熟悉業務、邊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習的同時,還抽出時間撰寫了一些文章,《公證與審判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比較》、《依法行政,難在哪里?》、《發展中的云南公證》、《公證大走筆》等十數篇(條、幅)公證理論文章、公證宣傳文章或雜文、消息、信息、圖片等,先后在《中國司法》、原《中國律師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其中,一萬多字的《公證大走筆》全面系統地宣傳、介紹了公證的性質、地位、職能作用、法律效力等,被一省級報紙以一個整版進行了刊登。幾年來,不論是公管處還是公證員協會,只要有重大活動或重大工作事項,我都是主要執筆人之一,撰寫的材料,受到領導及基層的一致好評。
關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在公證管理處已工作了五年,在這五年間,公管處的所有崗位,諸如組織、宣傳、業務、內勤等,我幾乎都干過。可以說,不管是哪一個崗位,我不僅勝任,而且游刃有余。以我對公證制度、公證法律知識、公證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我對我省公證工作的發展歷史、發展現狀的了解和認識程度,以我對公管處各崗位工作的熟悉與熟練程度,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公證工作到底該抓些什么以及如何抓好這些工作,應該說,我是比較清楚的。但我今天所競爭的是一個副職崗位,我認為,作為一名副職,最首要、最根本的是如何擺正自己的位置,支持、協助正職做好工作。我曾是一名軍人,服從命令是我的天職;我是一名黨員,聽從組織是我的職責。請組織放心,不論我能否在競爭中獲勝,我都堅決服從組織的安排,一如既往地支持本處室的工作。當然,擺正位置,并不等于被動地服從和執行,而是卓有成效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我認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公證工作應著重在“深化兩個改革,促進兩個發展”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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