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問在座各位一個問題,在法律這條路上走了這么久,您是否還記得當初為何出發?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今天我想給大家講講我的故事。故事的主人翁是我的媽媽,媽媽十八歲那年,姥姥姥爺都去世了,高中還沒畢業的媽媽在世間從此無依無靠,一紙訴狀,一場官司,讓媽媽得到了一筆遺產得免于饑寒困苦的生活。在她最無助的日子里,法律給了她物質上有力的保障,所以,盡管一輩子她都沒有真正學過法律,但她內心深處,她信仰著法律。
多年來,她對當年的主審法官充滿了尊敬和感激。高考那年,報志愿時猶疑不決,媽媽給我講了這個故事。于是我堅定地在所有的志愿上都填上了法學二字。大四那年,司法考試過了,媽媽說希望你不管做律師還是做法官,都要用一顆仁善之心守望公平正義。公務員面試結束后,我打電話給媽媽報喜,媽媽說,我實現了她的理想,從她的那場官司結束起她的理想就是成為法官——為貧弱者主持公道。
我跟媽媽笑言,公務員工資不高,我以后怎么孝敬您啊?媽媽說,我和你爸都有養老金,你不用操心我們,人的價值不能純粹的用錢多少來衡量,當年,如果不是法院給了我一個公道,我一個十八歲的小女孩怎么生活,哪里還有你啊。你現在有幸能進入法院,好好工作,當有一天你可以手握法槌時,拿起敲下的瞬間可以無愧于內心的善良正義,就是對我最好的報答。
我思忖良久,是啊,不是所有的人生價值都可以用名利來衡量,我最敬重的職業有兩個,一個是醫生,一個是教師。在一次闌尾炎手術結束時,醫生微笑著告訴我:“孩子,你再也不會得闌尾炎了。”我哭了,強撐著還沒有從麻醉中恢復的意識,用盡我最大的力量說:“謝謝你們!太感謝你們了!”然后醫生都笑了。這是個小手術,于他們的職業生涯來說,這是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但凡經歷過闌尾炎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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