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教育演講稿匯編八篇
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演講稿會更加事半功倍。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能夠利用到演講稿的場合越來越多,那么一般演講稿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育演講稿9篇,歡迎大家分享。
教育演講稿 篇1
這節課,我想給你們講幾個真實的故事。
先講最近看到的幾則實例。
一則是最近網上熱議的案例。一個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犯法——強j罪,他40多歲的母親、50多歲的父親乘飛機趕到美國,試圖以“中國式”的辦法來解決一個違法的問題——拿錢私了,以擺脫法律的制裁。可是,這個辦法在美國不僅行不通,他的父母還因此被指控企圖威脅、利誘證人作偽證。這個罪名一旦成立,他們也將陪著自己的兒子在美國坐牢。賄賂、脅迫等等“中國式”套路在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是行不通的。
還有一則就是前段時間網上點擊率很高的一段視頻。香港地鐵里,一個內地孩子違反規定時,孩子的母親不僅沒有教育孩子遵紀守法,反而向港人爭辯:“孩子這么小,你們不該責怪他。”這一說法引來地鐵上港民的集體的抗議,一個沒有法制觀念的母親怎能教出一個守法的未來公民呢?這段視頻著實丟了內地人的臉,讓人覺得中國人的素質怎么就那么低下呢?
像這樣的事,媒體也常有報道。例如,中國游客在國外違反當地法規,在新加坡隨地吐痰遭到罰款處罰等等,中國人不守法的現象我們似乎都見慣不怪了。
同學們,從這些案例中你們看到了什么?——中國人的素質太差,給外國人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我想說什么?——中國幾千年來“人治”的國情影響下,中國人不講法、不守法,法制觀念十分淡薄。
那么,我想問你們,“法”是什么呢?我認為,它是一個社會(群體)人們共同約定、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對群體里人的行為提出的最低要求,是行為底線,社會(群體)中每個人的行為不得低于這個標準。一旦有人打破了這個底線,其他人的權利、利益、自由必然會受到威脅、侵犯,整個社會(群體)就不能答應這種違法行徑。從本質上說,法律法規的最高目標就是要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訴求及自由。
國有國法,校有校紀,班有班規,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有義務去維護法紀法規。
遠的不說,就說說與同學們日常學習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比如入校佩戴校牌的規定吧。每次輪到我在校門口值日時,常常會遇到這樣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認識我的某個同學沒有按要求佩戴校牌進校,當我攔住他詢問時,他通常會說,“老師,您認識我,就手下留情,不要追究了吧?”你們說我該怎么辦?——放人?這位同學肯定覺得我講人情,給他留了面子,但同時對于其他那些我不認識的同學來說,我就執法不公了;不放人?其他違紀的同學覺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的執法鐵面無私,可是這位同學卻覺得我不通人情了。你們支持我執法,還是支持我違法?
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一些同學不佩戴校牌進校,被我攔住詢問時,不屑一顧地說:“學校為什么要制定這么麻煩的規定,每天佩戴校牌?我就是不戴,你又怎么樣?!”我解釋道:“佩戴校徽進校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外來無關人員隨便出入,消除校園安全隱患,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從而保障你們在校的安全。尤其現在校園里有一個建筑工地,出入工地的人員混雜,學校如果放任不管,勢必影響校園的安定。沒有出事時,同學們不覺得這個校規有什么保護作用,一旦出了事再去規定,損害已經造成了,大家會追悔莫及的。所以,一切規定是為了防患于未然,保障你們在校的安全。學校不希望有傷害事件發生,也希望每一個同學在學校的安全得到保障。”
當然,不可避免的是,有的同學會對學校的一些規定心存不滿。有意見怎么辦?
這兩天我在關注一則熱點新聞。某地的一個初中女生因為不愿按學校的規定剪短頭發,回家后與母親發生爭執,最后跳樓自殺。這件事引得各路媒體議論紛紛,而大家的焦點聚集在學校的規定不合情理,壓抑了學生的愛美之心。但給我的感覺是,媒體的播報搞得是非不明,極易導致年輕、沖動的學生產生仿效心理,當生活遇到了一點點矛盾沖突時,就去選擇走極端路線,以死相爭的方式。這樣的做法是白白犧牲了鮮活的生命,最終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能給自己日益年邁的雙親帶來無限的哀痛。所以,我認為應該把對這個事件的關注點放在教會學生如何去面對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對于一個規定,當你在質疑其合理性、接受程度的時候,一定要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去面對它。比如說可以試試幾個辦法:第一,可以要求學校有關部門,對此規定做出合理解釋,看自己能否接受;第二,可以向學校有關部門質疑該規定的合理性,做出自己對此規定的解讀,看學校能否理解自己;第三,可以向學校提出建設性意見,表述自己對此規定的修改意見,而不是破壞性的消極意見。但是還要注意,“法”的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法”在未作修改前,我們仍須遵守。總之,同學們面對學習以及生活中出現的問題,首先要有要解決問題的積極態度;其次,試著與對方溝通,試著換位思考;然后,雙方協商,考慮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最后,當這些方法都不能奏效時,那就訴諸法庭,由法律來裁決。這些才是同學們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現在某些同學做的那樣,以身試法,以死反抗。切記,法律是怒火,不要引火燒身,玩火者必自焚;法律是高壓線,不要輕易觸碰,觸電者將身亡。守法,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義務。
學校的教育就是要幫助學生增強法律意識,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造就未來自覺守法的合格公民。
現在請同學們自我評價一下,你的法律意識如何?你守法做得怎么樣?
我最常見到的同學們的情況是這樣的:當有老師監督時,大家還能守法;沒有老師監督了,就有人違法。為什么?因為“法”的觀念還沒有深入我們的內心,轉化為我們的自覺行為,內化為我們的品格修養,所以還做不到在不受約束和監督時照樣自覺守法。
請大家一齊來思考前幾天班上發生的一件事。周二上午最后一節課,下課鈴還沒響,一些同學就沖出教室,提前給自己放學。老師勸阻這些同學,按時上下課這是所有學校的常規管理規定,令行禁止,天經地義。可是沒友料到這樣的勸阻居然徒勞無功。在我看來確實是個意外,而它也促使我反思。在整個事情過程中,作為老師,我有沒有做得不對或者做得不好的地方,才導致同學們置之不理?我想到了幾點:第一,我阻止他們離開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我自己還是為了維護規定?為了“法”,我就無愧;為了我自己,就該反省。第二,同學們離開的理由是什么?對了,上課時我也離開了教室幾分鐘,這樣是否造成了“老師可以離開,同學們當然也可以離開”的錯誤印象?我離開的理由是公,還是私?是公,我無愧;是私,我道歉。第三,我執法過嚴了嗎?我是否在規定之外對學生有額外的附加要求?有,我應該改;沒有,我應該堅持執法。第四,我侵犯了他們的權利了嗎?無奈之下我讓提前離開教室的同學簽名,是為了提醒他們“一人做事一人當”,要敢于承擔責任,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結果遭到拒簽,個別同學還怨憤不平。我的解釋說完,請大家討論這四點。
現在,回過頭來看已經發生的事情,你們有何感想?今后,如果再遇到問題,你們該怎樣處理?盲目沖動能解決問題嗎?逃避責任能解決問題嗎?遇到問題該怎么做?我的答案就是學習“放下”。什么叫“放下”?解決了問題就是放下了包袱。老師對事不對人,絕不會揪住學生的錯誤不放。學校是糾正學生犯錯的地方,不是懲罰人的地方。只有“放下”才能輕松地繼續前行。如果不把問題解決掉,問題就像個包袱,一直重重地壓在你的心里,你就只能背著它沉重地延續,逃避問題不是辦法。
明年,你們就將滿18歲,成人了,意味著要承擔成人的責任了。如果違法,就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法律后果了。所以,在你們未成年的時候,迫切需要自覺樹立法律意識,養成良好的守法習慣。
如今的社會不再是封建專制的社會,正一步步走向法治,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因此,希望同學們在學校里學守法,學講理,將來走出校門,邁進社會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公民。未來,中國人素質能否提高,就要看你們年輕的這一代了。希望你們承擔起這樣的責任,以自己的行動來改變世人對中國人素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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