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的正確領導下,在公安派出所和鎮司法所的指導和支持下,今年我村在治調工作中,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宣傳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為了推進我村的平安建設,促進新農村的快速發展,有效的維護本村的社會穩定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現將今年幾項的工作匯報如下:
一、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
為了保一方平安,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學好法律,把握好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辦事能力。今年為了更進一步促進我村平安建設,從四月份起,在全村創建“六無”和諧村,即:無矛盾上交、無安全事故、無群體性的事件、無非法組織、無治安案件、無刑事案件;并在全村范圍內組織“六無”村民活動,共1015戶,3220人有力地促進了我村安定團結。 在治調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揮治調中心戶和治調小組長的作用,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狀態,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堅持以教育為主,調防結合的原則,對重老大疑難糾紛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求助上級的支持和解決。今年以來共調處矛盾糾紛26起,其中12起調處糾紛被司法領導評為優秀卷宗,并受到獎勵。
二、健全制度,強化措施,進一步規范村級人民調解工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民調解工作也是如此。在我的建議和直接指揮下,村兩委從民調工作的特點和需要出發,相繼健全了對調委會的檢查制度、調委會定期向村兩委匯報工作制度、民調人員學習例會制度、重點疑難糾紛集體討論制度以及處理糾紛回訪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嚴格實行了以“調查民間糾紛登記簿”、“普法情況登記薄”為主要內容的民調工作規范化,定期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逐步形成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機制。村里的調解員分組到隊,劃崗定責,確保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與此同時,與村里的調解員共同學習法律、法規和民調知識,研究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和措施。同時,采取張貼標語、廣播宣講、授課輔導等形式,在群眾中廣泛宣傳民調知識,有效增強了鄉親們自覺學法、依法辦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營造起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看到這些,村里75歲的童世朝老大爺動情地說:“法律、法規宣傳得好啊,讓我們長了知識,開了眼界,我們以后再也不會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鬧著找上級領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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