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能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行政工作中,既“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又“講原則、講團結、講奉獻”。教書育人的事業心、責任心強,工作有沖勁、有干勁,作風果斷,做事公道,為人謙虛。能找準自己的位置,定位準確,處理好與各方面的關系。對待下級,能坦誠相待,以理服人,以人格影響人,從不以權壓人。我希望存在并努力營造的工作環境是:健康、祥和、有序,團結、奮發、高效。
工作情況(實績):
(1)以“老深圳”的影響力,獲得陸明海老師的車禍死亡賠償的圓滿解決。在陸老師負70%交通責任只得30%賠償金的判決下,強力爭取到肇事方以最高賠償限額向陸老師家屬履行100%的賠償。受此鼓舞,我積極介入另兩項“高難工程”,并最終取得圓滿解決。
(2)一是8年前的坣崗投資,共分四次足額清退了30多萬元本金,解決了部分老師(老寶中)的一塊心病;二是9年前的萬豐投資,足額清退了25萬元本金和部分利息,解決了我校萬豐投資中股權混亂,后人難于操作的難題。
(3)主持了我校教工第一套校服(定價為1700元)的結算談判工作。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法律咨詢及談判桌上的唇槍舌戰,最終獲得每套400多元的賠償,這直接導致了我校教工第二套校服(即運動套裝)的順利、快速購置。
(4)在缺少參照的情況下,成功地組織、策劃了寶安中學十五周年校慶活動。校慶籌辦過程形成的大量文字材料(如組織方案、校史等……)必將為20周年校慶和寶中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參照和借鑒。借籌備校慶之機順勢成立的辦學顧問委員會和校友會,也標志著寶中對校內外教育資源利用的認識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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