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報告的寫作要求
(一) 實事求是。
(二) 提煉主題。
(三)變文字為有聲語言。在寫作述職報告的時候,一定要隨時考慮到講話時的情況。這就要注意文字變成有聲語言的特點。語言一般是生活化、口語化、大眾化的。多用短句子,注意長短交叉合理。慎用文語(古語和歐化語),作點綴之用。少用單音詞。避免同音不同義或易混淆的詞語。不隨便用簡略語。還可以適當增加語氣詞如“吧”、“嗎”之類。為了方便聆聽,有些標點符號還要用文字代替,如頓號改為“和”,破折號改為“是”,引號表示否定時加“所謂”,括號補充另用文字說明等。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
述職是民主考評干部的重要一環,也是干部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職報告,是為了讓組織和群眾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狀況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因此,述職報告應該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也即寫出自身在崗位上為國家和人民辦了什么實事,結果怎么樣,有哪些貢獻還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務的指標、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實績如何,是檢驗干部稱職與否的主要標志,述職人要充分認識這一點,實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實績和問題反映出來。
(二)要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
對自己的評價要實事求是,不夸大,不縮小,要準確恰當,有分寸,不說過頭話、大話、假話、套話、空話。要做到這樣,應注意處理以下幾個關系:
1.處理好成績和問題的關系,就是理直氣壯擺成績,誠懇大膽講失誤。
2.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系,不能把集體之功歸于個人,也不要抹殺了個人的作用,必須分清個人實績和集體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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