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如梭,稍縱即逝,一轉眼,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就結束了。總體上來說這次實習我是豐收的,結果是圓滿的,意義是不可言喻的。來到白云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實習,在近一個月的法律實踐活動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驕傲。在這里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體驗到法律的神圣感和莊嚴感,也體驗到法官的責任感和壓力感。
當填寫了集中實習,分到了白云區人民法院,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性的法律實踐活動時,讓我感到臨近畢業的我們應該擁有新的生存方式和工作方式,畢竟現己經開始嘗試著用“社會”的思想去觸摸這個社會。盡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也是我進入社會的第一步。
在沒來實習之前,我個人對法院,政府,國家的看法是片面的,認為他們假公濟私,唯錢是圖。等我也體驗“法”中的一員時才發現這也不全是事實。也體會到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樣,工作中遇到的種種情況讓我深刻意識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而不僅僅只是在法庭上揮揮小錘就可以維護法律正義的。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既要面對有些當事人的無理取鬧,又要盡量使公平與正義在法律面前得以實現,這一切都給法律工作帶來了很大的責任壓力,有時候甚至要頂著壓力辦案,給他們造成業務上的困難。
在立案庭實習中我了解了立案的“含義”。不是像書中說的那樣簡明,而是具體詳細的,分為審查、同意立案、給與被告相應的法律文書、排期排庭、打印流程信息表,送達法律文書、登記移送業務庭(這是在實習之中我個人對此的理解,也許各個法院流程不一樣)。而我實習只在送達、登記移送業務庭兩個階段,至今還未完全能處理各種案件,所以說學一個東西不容易,學好一個東西更不容易。雖然庭審是辦案最重要的一環,但是我認為立案、送達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因為有很多案件是在送達之中撤訴的,這時我們該具體怎么做我們也是未知的,書本上無法學到的。剛開始辦公室里沒有專職書記員,而立案、送達、審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務性工作都是由書記員完成的,我們這些實習生正好分擔書記員的工作。在實習中,我對書記員一職有了更多更新的認識,在過去的兩個月中,我通過實踐及觀摩,學習了怎樣做個合格的書記員。書記員種類多,各個庭的任務也不同,而我所在的立案庭書記員最為簡單,只填寫法律文書。書記員的標準我認為是以下幾點:1,深厚的法理知識和程序法知識——比如白民初字不理解其含義就是合格的書記員2,辦事細致的法律素養——法律文書的填寫都可能影響程序的效力和公正 3,聽力、眼力、打字速度、寫字速度…都應具備——書記員開庭時記錄必備的一般素養 4,清晰的能自我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能很好與當事人溝通,減少與當事人的不必要爭吵(吵過幾次的深刻體會) 5,其他比較細,無法詳細列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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