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樣,先不要糾纏轉到人才時黨員檔案是否齊全,解決問題為主。先請人才黨支部通函調形式,向原轉出黨組織核實黨員身份的真實性。 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愿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復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復印件或摘抄件。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復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復印人,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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