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wù)員因為工作的需要,經(jīng)常需要代表自己所在的單位、部門,與其他部門、其他單位、其他行業(yè)的人士進行接洽商談,以便維護各自一方的利益,并就某些問題達成一致。比較正規(guī)的工作性洽商,即可稱之為談判。
所謂談判,又叫做會談,它指的是有關(guān)各方為了各自的利益,進行有組織、有準備的正式協(xié)商及討論,以便互讓互諒,求同存異,以求最終達成某種協(xié)議的整個的過程。
從實踐上看,談判并非人與人之間的一般性交談,而是有備而至,方針即定,目標明確,志在必得,技巧性與策略性極強。雖然談判講究的是理智、利益、技巧和策略,但這并不意味著它絕對排斥人的思想、情感從中所起的作用。在任何談判中,禮儀實際上都一向頗受重視。其根本原因在于,在談判中以禮待人,不僅體現(xiàn)著自身的教養(yǎng)與素質(zhì),而且還會對談判對手的思想、情感產(chǎn)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一般而言,談判的禮儀重點涉及談判地點、談判座次、談判表現(xiàn)、簽字儀式等具體方面。
一、談判的地點
在正式談判中,具體談判地點的確定很有講究。它不僅直接關(guān)系到談判的最終結(jié)果,而且還直接涉及到禮儀的應(yīng)用問題。具體而言,它又與談判的分類、操作的細則等兩個問題有關(guān)。
(一)談判分類
假如按照談判地點的不同來進行劃分,則談判可分為以下四類。
1.主座談判。所謂主座談判,指的是在東道主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通常認為,此種談判往往使東道主一方擁有較大的主動性。
2.客座談判。所謂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對象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一般來說,這種談判顯然會使談判對象占盡地主之利。
3.主客座談判。所謂主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雙方單位所在地所輪流舉行的談判。這種談判,對談判雙方都比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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