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的必填項
一. 必填項
1. 專業;
2. 學校院系;
3. 所學過的專業課程,最有心得者列在前面——最有心得的不一定成績最好;
4. 外語水平。
二. 選填項
1. 如是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請說明;
2. 如曾在大學、中學時代參加過全國性及省級物理、數學等競賽并獲獎請說明。
三. 慎重填寫的項目
1. 實習經歷
如在知名機構實習過,可以說明,并準備一張加蓋實習單位人事章的證明,格式如下:
茲證明xxxx大學xxx學院xxx同學于2004年12月在新華網財經頻道實習。
新華網人事行政部(蓋章) 年月日
其他無需多說。
如在一般機構實習,可說可不說。
2. 學生干部
如曾任校級學生會部長以上干部可以說明,并準備好校團委的證明。
曾任其他學生干部無需說明。
3. 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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