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委員會是我軍在連隊實行“三大民主”的群眾組織,組員由適合在該組織工作的士兵擔任。連隊的一些重大問題,通過軍人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或召開軍人大會討論通過,對于基層官兵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激發全連官兵的斗志,從而達到增強凝聚力、提高戰斗力,不斷推進連隊建設全面發展。充分的發揮軍人委員會的民主作用,是新時期連隊建設重中之重,在黨支部的正確領導下,把軍人委員會作為暢通連隊民主渠道,強化官兵民主意識的重要組織。為此,連隊主官在指導軍人委員會開展工作上應注重把握好三個環節。
一、 選拔與任用環節。
軍人委員會的組成成員黨支部都應進行嚴格的把關,確實把那些軍政素質好、群眾威信高、有一定組織和活動能力,并樂于為群眾服務的士兵選拔上來。在委員的選拔、任用過程當中應加強教育與培養,光有責任心、積極性是不夠的,還要進一步的明確各自的責任,指導其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思想上不斷強化戰士委員的服務意識和主人翁意識,使戰士委員在工作中思路明確,工作有的放矢。并幫助其通過工作,在全連干部、戰士中樹立形象、建立威信,更好的推進軍人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對戰士委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設,連隊主官要給予高度的重視,這是保證其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長期性的根本方法。
對于擔任軍人委員會主任的連隊副職(主任一般由副連長擔任)。其培養的出發點應以支持工作,充分調動其主觀能動性為主。由于影響副職工作積極性的因素很多,比如:個人發展的前景、思想道德素質的高低、與其他官兵關系的融洽程度、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強與弱等等。為此,連隊主官要善于把握影響副職工作積極性的各種因素,從關心其成長,支持其工作的角度出發,為副職工作提供一個自由、廣闊、和協的工作環境。因為支持也是一種培養,只不過這種培養培養的是副職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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