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海濱簽訂的:
甲方:聯系人: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E-mail:**********************************************************************************************
乙方:海濱市XX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聯系人:王XX
地址:海濱市中山路xx3號CC大廈005室郵政編碼:xx3465
電話:0000-0000000傳真:0000-0000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鑒于
甲方為將服務器交乙方托管,依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定義與合同項目
1.1甲方租用屬于乙方網絡環境的服務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器并將之接入到國際互聯網(Internet),為甲方或甲方所屬用戶提供Internet信息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通知對服務器進行重新啟動,并為乙方進行硬件配置、軟件安裝、日常維護和服務器故障的排除提供配合。
1.2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的締約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甲方所托管服務器配置以及相關設備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說明。乙方受甲方委托對其服務器進行維護和管理。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申請本業務時,應提供申請表及身份證明文件,公司或國有企業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證明文件。
2.1.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七天內應按標準資費繳清一切所需費用。
2.1.3甲方有權控制服務器。可以隨時對其所托管的服務器進行調試。
2.1.4甲方的信息經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令、法規,不得做任何違法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散布電子郵件廣告(SPAM)、駭客行為、侵權行為、發布色情或迷信的內容、舉辦賭博游戲、進行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或宗教宣傳、發布涉及國家機密和安全的信息、發布危害社會秩序和治安、社會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不適當內容進行刪除、修改或采取終止服務等其他措施。
2.1.5甲方對其經營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負全部責任。
2.1.6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WWW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若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非WWW為主的服務,甲方應事先向乙方說明,并由雙方簽署相關協議。
2.1.7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認可或批準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認可或批準。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準,出現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2.1.8甲方由于使用其自行提供的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系,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1.9甲方對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
2.1.10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甲方原雇員)的蓄意破壞行為或者不正當操作而產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1.11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甲方無權復制、傳播、轉讓或提供給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xx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服務器所涉及的軟件(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為甲方代為安裝的軟件和甲方自行安裝的軟件)的版權、著作權、使用權都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簽訂合同與繳納費用后,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機房空間,包括電力設施(含UPS)、空調環境、機柜、網路等設施。
2.2.2乙方為甲方提供機房物理環境以100兆共享帶寬與Internet連接(可用帶寬Mbps),并保證服務器與外部連接的安全性、穩定性、及時性,使甲方可以通過Ftp、Pcanywhere、Telnet對服務器進行管理,或者乙方在甲方授權后的情況下,協助甲方對服務器進行一定的管理和硬件的添置。
2.2.3乙方免費為甲方服務器提供共1個獨立的IP地址,如需要增加IP費用另議。
2.2.4乙方對服務器進行必要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復制、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 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2.5 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器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以小時為單位,以月費為基數,按平均每小時 費用的二倍向甲方賠償。但以當月的月費為賠償的最高限。
2.2.6 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 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2.2.7 一年內如乙方提供的服務器硬件出現故障,乙方負責維修、更換。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5343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