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玉器購銷合同
甲 方:
乙 方:
經供需雙方協商,需方向供方訂購下列貨物,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訂貨內容:
二、付款日期及發貨日期: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款,款到發貨 三、運輸方式及包裝:甲方負責運送、普通包裝。 四、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交貨。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同行驗收標準,交貨日起3個工作日內。
六、結算方式: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預先支付定金 。剩余貨款以現金轉賬方式轉
入甲方指定賬戶:賬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
七、其他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義務,經要求拒不改正,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
如需要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或終止合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乙 方: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篇二:珠寶玉器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電話:
地址:
乙方(買方):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品名、數量及規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2012年05月18日買玉雕工藝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
商品總價款:伍拾陸萬肆仟捌佰圓整(¥:564800.00元)。乙方驗貨后采用現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余40%貨到付款。
三、包裝方式
按傳統包裝(外包裝木箱,內包紙絹)由供方負責包裝。
四、運輸
方式及交貨地點
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貨到新疆如出現破碎,或與原貨不符,由甲方負責,新疆交貨后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
五、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甲乙雙方在簽定買賣合同前無異議,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后,雙方無異議簽字后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hetongfanben/5320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