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乙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并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系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于或可能適用于制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系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系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系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
1.6 備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系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系指列于附件一與制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制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于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凈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傭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后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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