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畢業生合同范文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畢業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解決公司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后的就業問題,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學員就業指導中心, 負責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個性化的就業咨詢, 擇業指導,就業前培訓,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假期實習及介紹和定向推薦工作等。
2、甲方負責將乙方推薦給協議用人單位擇優錄用, 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將定向錄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留在甲方公司工作。
3、甲方將根據乙方學習期間綜合表現的評定,包括學習成績等級(優,良,中)和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幫助乙方介紹用人單位和推薦工作,以保障乙方充分就業。
4、乙方學習期間違反法律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者,甲方可予以開除,不予退還學費;()違反學校規定自動退學或勸退者、勒令退學者、開除處分者不予退還學費。
5、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保障的期限為乙方學習期滿畢業前后的6個月內。
6、本協議為甲方對乙方的實質性保證,確保試用期每月綜合薪水不低于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畢業后也可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就業指導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
2、乙方有權自由選擇自己的就業單位,如乙方對甲方推薦的工作不滿意, 甲方為乙方推薦新的工作,每次間隔時間6個月內。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就業尚不能解決的,乙方可申請免費重新學習一次,直至乙方找到滿意工作。由于乙方個人原因(曠課、學習態度惡劣、違法違紀、品行不良、不服從公司安排等)導致就業不能解決的,由乙方個人負全責。就業單位月綜合工資低于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推薦工作。
3、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為其提供充分的就業保障。
(1)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合格,順利畢業或完成學習內容,取得公司規定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乙方品質優良,學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3)無犯罪記錄,無記過以上處分。
(4)交清全部學費、雜費和代收費。
4、乙方如因故(家庭原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學,甲方將不再為其提供就業保障,協議自動終止。
5、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保障服務時,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相關規定。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解決,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處理。
五、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學習期滿后6個月內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畢業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2年,從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6日止。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從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5月6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公司(蓋章)
20xx年2月6日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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