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合同范文集錦8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合同 篇1
甲方: 紅寺堡區新莊集康莊小學,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 20xx年 1月25日止,共計:5個月。約定的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1060元/月,共計5300元(大寫:伍仟叁佰元整)。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乙方也享受節日,各種節日放假期間不來學校做飯,但平時中午、下午各一頓(包括周末)要按時到校,保證教師正常用餐。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后;如有損壞,則在工資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相關制度處罰;
2、乙方保證食品清潔、衛生、新鮮、無腐爛。如果屬乙方責任導致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要到醫院檢查身體,辦理健康證,保證身體健康,且保證
一日二餐準時開飯;
4、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廚具及其用具,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如果廚具有故障,要及時與食堂管理人員匯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廚具,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廚具則根據情節承擔50%~100%。
5、乙方不能有偷竊行為,否則一律送派出所處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為嚴重的;
2、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3、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4、占小便宜、有偷竊行為。
五、合同解除:
若乙方單方提出要解除合同時,必須在提前一周(7天)內向甲方口頭報告,且取得甲方同意,并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罰款100—300元。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即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名、按手印)
日期: 日期:
個人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方):身份證號:
合伙人(丙方):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
第一條 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伙。
2、經營名稱:全體合伙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 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3、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或者用下列規定: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
(4)分配盈余。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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