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合同范文錦集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快遞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快遞合同 篇1
發貨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利于雙方業務的發展,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中通速遞詳情單:
中通速遞的運單是為發貨人準備的,具有契約性質的,不可轉讓的運單。當發貨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義項填寫本運單,并簽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運單背書條款的各項填寫本運單內容,并受法律保護。
注意事項:
1. 填寫中通速遞詳情單前,務請認真閱讀該單后面的“用戶須知”。
2. 請完整并如實填寫詳情單內項目。
3. 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遞和聯系,請務必提供收件人和領件人的手機號碼、電話號碼。
4. 快件內請勿夾寄現金、危險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 郵政法規定的:書信、各類文件、各類單據、證件、各類通知、有價證券等,請勿交本公司寄遞。
二、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證所委托發運的物品是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對委托承運的物品應妥善包裝,且必須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對特殊性質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甲方應做好特殊包裝,并向承運人作出特別聲明,或實行實際保價措施。
3、甲方必須在《中通速遞詳情單》上用正楷漢字(國際件以英文)詳細填寫發運人及收貨人的全稱姓名、部門地址、聯系電話等要件。
4、甲方承認中通速遞有權放棄或拒絕不適宜速遞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品名及價值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愿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遞所公布的物品運價及其相關的包裝,倉儲和退運費用。
6、中通速遞公司在原有收費標準基礎上根據客戶要求,需要保價則按申報實際價值加收3%保價費,寄件人默認中通速遞公司為其保價最高限額500.00元(保價費15元)。
三、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中通速遞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生量等,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的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四、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并保留對發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五、負責條款:
1、中通速遞對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 爭、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火災、水災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于發運人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2、中通速遞對由于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的損失不
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速遞對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由于發運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或不全;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2)由于發運人所委托運送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違禁品。
(3)由于發運人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六、 賠償限額:
1、對未經保價的物品均按每件郵資的3倍(最高不超過500元)賠償。
2、對保價的物品按實際保價金額賠償(最高保價額限人民幣貳萬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業價值),若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的賠償,國家沒有規定的,按物品的實際保價金額賠償。
七、索賠:
1、任何索賠必須在交寄后30天內(以本單所填日期為準),由發運人提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運人,同時必須出具此詳情單第三聯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費用收據。索賠的要求只有在運費已支付的情況下方可被接受,超過規定期限將視為發運人已認可所委托運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棄追賠的權力。
2、人在提出索賠的同時,有義務繼續承擔并償付所欠承運人的運費,發運人無權從中扣除申請賠償的款項。
八、適用范圍:
1、以上所列條款適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冊商標使用權及經營代理權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遞與發運人之間所簽定的所有協議均應符合雙方利益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接收所在地區仲裁機構的裁決。
九、合作單價及結算方式:
1、合作單價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遞價格表》計費,如甲方每月發件量大于200件或總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資費基礎上按照首重0.5元、續重0.5元的標準降低單價;如甲方每月發件量大于300件或總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資費基礎上按照首重1元、續重1元的標準降低單價。上述單價均未含發票稅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快遞費按月結算。每月3號前將上月的快遞費全部結算給乙方。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快遞合同 篇2
委托方:cc(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托后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了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后,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六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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