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范文集合6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物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周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并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于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布的規定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范,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制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后,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并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郵發〔20xx〕193號
關于印發《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規范快遞服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制訂了《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現予印發,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請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快遞企業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過程中的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國內快遞服務協議
1.快遞詳情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自寄件人、快遞服務組織收寄人員在快遞詳情單上簽字或蓋章后成立。
2.快遞服務組織依法收寄快件,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對禁寄物品和拒絕驗視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
3.寄件人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不得隱瞞交寄快件的內件狀況,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出示有效證件,準確、工整地填寫快遞詳情單。
4.快遞服務組織在服務過程中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沒有約定賠償標準的,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既無約定也無相關法律規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有償代為封裝的,承擔因封裝不善造成的延誤、毀損、滅失責任。
5.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6.快遞服務組織可以與寄件人約定送達時間,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將快件送達收件人,登記收件人有效證件號,經收件人簽章,視為送達。收件人是單位的,由單位收件人員簽章,加蓋該單位收發章,視為送達。
7.免責事由從法律法規規定,未盡事宜可由協議雙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合同
臨沂市工商局整頓規范合同格式條款工作總結
一、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使用基本情況
目前,臨沂市已有物流園區40處,較大規模的11處。登記注冊的物流及其相關行業經營業戶超過1萬余戶,其中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43戶。年初我們對臨沂城區公路物流業進行調研,臨沂市城區有物流園區(站場)21處,有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下同)的18家,有照(營業執照,下同)的18家,分別占85.71%;物流業戶(僅包含貨運配載戶和信息配載戶)1515戶,有證的1074戶,占70.89%,有照的1068戶,占70.46%,貨運配載戶(指承運人根據貨物托運人提出的托運計劃,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1246戶,占82.24%,信息配載戶(指為承運人和貨物托運人提供中介服務)269戶,占17.76%。其中物流園區內經營戶1340戶,占物流業戶總數的88.45%,有證的994戶,占74.18%,有照的990戶,占73.88%,貨運配載戶1085戶,占80.97%,信息配載戶255戶,占19.03%;物流園區外較大規模公司有立晨、安信、財源、華派克等8家。物流業戶比較集中的分布在臨西八路至臨西十一路之間,雙嶺路靠近京滬高速公路兩側,河東區也有比較集中分布。總的來說,臨沂城區物流業也代表了全市物流業現狀。
臨沂市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使用狀況總體較好,但在一定為范圍也存在諸多問題格式條款。大型的物流園區及本地規模型物流企業使用格式條款比較規范,而問題格式條款主要集中在快遞企業及物流業中小型經營業戶上。本地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合同格式條款使用廣泛。從初期調研的數據來看,合同格式條款在物流快遞業得到了廣泛的使用。43家快遞企業全部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100%;調研的451戶貨運配載戶、399戶信息配載戶、8家大型物流公司中分
別有421戶貨運配載戶、389戶信息配載戶及8家大型物流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95%。
2、合同格式條款形式多樣。大型物流公司、快遞企業以書式格式合同使用為主,部分小型貨運配載戶、信息配載戶、運輸業戶等則使用門口宣傳牌、憑證、單據等形式多樣的合同格式條款。
3、使用示范文本的較少。快遞行業除郵政系統外,基本沒有企業使用《國內快遞服務合同》。901戶物流經營業戶僅有49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4、合同格式條款問題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格式合同提供者在簽訂貨物運輸格式時,缺乏提示托運人注意運輸損害損失限制賠償等免責條款予以注意的內容;二是部分格式條款普遍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例如合同內表明以下內容:甲方(協議提供方)擁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托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外包裝未破損,本公司概不負責;有外包裝的貨物,外包裝無意外損壞時,內在貨物損壞由托運人自負等等;三是物流經營者常常以托運單、發貨單等作為交易的憑證,缺乏運輸合同基本的、主要的合同條款內容。郵件快遞業經營者普遍存在這一問題,而物流業則突出表現在零散的小經營者方面;四是部分物流業戶自己起草制定的格式條款合同用詞不嚴謹、條款規定不完整,對合同內容的理解容易產生歧義。
二、物流快遞業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國際海運條例》
(三)部門規章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國民用航空快遞業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鐵路貨物運輸規程》、《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港口貨物作業規則》、《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三、霸王條款點評
在上半年的整頓規范工作中,我們發現物流快遞業經營者所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中很多存在“霸王條款”,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明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是禁止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但一些中小物流企業竟然意圖打“擦邊球”,規避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先簽字后驗貨”。收貨人簽收后,視為貨物已經完好無損交付,出現問題無法索賠。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先簽字后驗收的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簽字前無法先行檢驗貨物的外在品質,無法得知所收到的貨物是否符合約定的質量條件,而“先簽字后驗貨”的規定,導致消費者簽字后,無法再通過原快遞企業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即拒收的權利,事實上是加重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該條款式部分快遞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地位,單方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將格式條款提供方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是無效的霸王條款。
二是“快遞延誤不賠”、“本公司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者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 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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