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餐飲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2、乙方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乙方同意后,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
4、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
1、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作息制度執行。
2、遇特殊情況,甲方需要乙方調整工作時間或增減工作任務的,須提前告知乙方。
四、薪酬標準與發放
1、薪酬標準:薪酬按每月
2、發放時間:薪酬一般于每月30日發放。
五、工作紀律
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照執行。
六、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事項:
七、協議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協議:
1、甲方不按時付給薪酬;
2、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中由于個人責任問題出現重大失誤、事故等。
4、在出現上述情形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均需提前一個月。
5、聘用合同到期仍需聘用的,可辦理續聘手續,否則聘用關系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協議,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九、其他
1、協議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2、本協議不得涂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2
姓名:
性別:
編號:
××員工餐廳隸屬于××××公司,本合同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制訂,適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廳員工。
××公司員工餐廳(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錄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但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而被辭退,甲方不發給補償金。在試用期間,如發現隱瞞過去的不良行為或患有不適合在大廈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過失,嚴重違反合同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第三條
員工職責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動乙的工作。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聽從調動,服從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指標和任務,認真執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許可,不得兼職甲方以外任何職務。
第四條
工資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間和轉為正式聘用職工后的工資和資金按其工作崗位和甲方的工資標準及獎勵辦法發給。
1.按國家規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規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產、喪、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時(不含吃飯時間)工作制。乙方應在政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如需加班加點,按甲方規定,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或發給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本人平日加班工資的200%.
5.病假需取得甲方醫務室的病假證明或醫院證明,病假工資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6.乙方有正當理由,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過申請批準,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員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醫療保健、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獎懲:乙方工作優良、業績顯著,甲方可根據獎懲條例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如違反本合同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解除合同須征得工會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提前辭職,應受到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七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凡因下列情況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營業條件變化而多余的員工,又無法安排從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需提前一個月遞辭職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規定年限的,須按甲方規定退還培訓費),但不享受補償金。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的,按除名處理。
3.乙方在合同期內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員工職責要求,經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屢犯錯誤不改或觸犯國家法規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貼金。
5.合同期內,乙方如遇離退休等情況,按國家規定辦理。如遇參軍、支邊、扶貧等情況,甲方應給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繼續工作的權利。合同內容自批準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員工均要退還由甲方分配給本人的住房。
第十條
因甲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按國家及省市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不能解除合同:
1.員工在本企業內因工傷、職業病,被勞動鑒定部門認識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勞動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滿不能辭退,甲方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在孕、產、哺乳期內合同期雖滿,合同亦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十二條
由于無法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勞動合同內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無法履行,屆時可根據情況經雙方協商更改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合同可自動順延或重簽。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和工會三方同意。合同內容如與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工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項條款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勞動局有關部門批準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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