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建筑合同模板匯編九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農村建筑包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和單價
1、工程施工面積: 按實際面積算,使用防火保溫隔熱材料。
2、單價:外墻按 元/ m2含材料款,其它項目見清單.
3、工程概算總價 元(結算時按實際工作量結算為準)。
第三條 施工搭架材料和搭架費用,由甲方無償提供。
第四條 外墻施工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外墻施工時如受天氣等影響造成的拖延時間,工期則順期延長.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本農村建筑包工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農村建筑包工合同總價的 備料款,即人民幣 元。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完成 再付 工程款,即人民幣 元。甲方不得逾期拖欠。剩余工程款待工程驗收后 日內全部付清。
2、結算方式:工程驗收后須按驗收單實際數量和農村建筑包工合同約定的單價進行工程決算,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結算手續,結算完畢,當日內全部付清工程款。若甲方無法在約定時間內付清工程款,甲方應按被拖欠額每日5‰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農村建筑包工合同約定履行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造成乙方停工、停產損失的;
3、不按農村建筑包工合同約定給付工程款的。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實行,如有不符合農村建筑包工合同規定的;
2、工程不能按農村建筑包工合同規定如期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3、三年質量保證,如出現質量問題,無償維修。(人為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農村建筑包工合同違約的解決辦法:違反農村建筑包工合同規定,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施工中如頂面、墻面偏差超過30mm,甲方應按現場實際工程量協商補給乙方: 。
第八條 完工后甲方如需要清理工保潔,甲方應加工程保潔款每m2 按建筑面積計算。
第九條 其它 本農村建筑包工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農村建筑包工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農村建筑包工合同,與本農村建筑包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工程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并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后,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后,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后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后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并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后,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并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并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后,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并盡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后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于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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