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代理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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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代理商合同范本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xxx開發的xxx項目區域內的樓盤,委托乙方在 省 市代理銷售。(具體樓盤名稱及資料由甲方提供)
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價格由甲方代表開發商隨時提供詳細價格表作為銷售價格依據。乙方不經同意不得以高出或低于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甲方保證乙方的銷售價格與銷售現場的銷售價格完全一致,并享受與銷售現場同樣的優惠活動及政策。
四、甲方和開發商保證該項目土地使用權、房屋權屬等一切相關手續文件真實、合法。若購房客戶因購房合同內容(包括房屋質量、配套、交房時間等)引起的糾紛,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乙方客戶到xx地,甲方負責接送站和安排到現場看房,并安排食宿和購買車船票。注:(在每人都預付來去路費的情況下,簽定購房合同后,甲方予以報銷車船票,每成交一套報銷一人路費)
六、乙方所有促銷廣告內容均須由甲方認可,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否則出現任何問題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銷售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包括房租、人員工資、廣告宣傳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客戶確認方法:凡由乙方帶來的客戶和由乙方通知甲方登記的客戶,以及在現場通過客戶登記時得知是通過乙方宣傳推廣而得知信息自己來售樓處的客戶,任何時候成交均計入乙方業績。
八、銷售代理傭金及支付方式
1、正常價格基礎上乙方提取傭金比例
①銷售第1—10套,按總價的 %提取。
②銷售第11套以上,按總價的 %提取。
2、傭金結算方式及結算時間
①簽訂購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款,乙方可按滿額結算傭金;
②簽訂購房合同并按規定交齊首付款或分期付款已付清 %以上房款,先結算已付房款部分的傭金,余額傭金等購房戶辦理完按揭貸款手續并且放貸或分期付款全部付清后即結清。
3、結算時間:雙方每月 日前核對確認上月銷售報表,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傭金。
4、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提供開發商認可的正規發票。
九、如遇客戶退房并經開發商同意的,銷售業績取消,乙方收取的'代理傭金退還開發商。
十、如遇銷售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解決辦法。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終止,可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合作期間如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無法履行合約,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約。
十二、爭議解決
1、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與代理商合同范本二
甲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保證“**”品牌的基礎上,本著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目標,并充分認識到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進**事業為宗旨。乙方作為甲方正式授權的總代理,雙方就“****XXXXXXXXXX”等產品的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產品及市場和結算價
甲方授權乙方在 全權代理經營 ****XXXXXXXXXX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授權產品”)。
1、 甲方承諾給乙方的價格每套按出廠總價的進行結算,報價見附件。
2、 乙方銷售承諾
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乙方即成為甲方“授權產品”總代理。乙方承諾:
在 201X 年 2 月1 日至 201X 年 1 月 30 日之間對****XXXXXXXXXX產品銷售,甲方結算價銷售總金額為 整 以上。
3、 乙方銷售獎勵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萬可享有獎勵3%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的部分可享有獎勵5%
4、 特殊醫院在市場與價格的雙重壓力下可向公司申請特殊處理或申請公司直銷,由甲方直接投標,由甲方
開票,醫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賬戶,貨款不計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轉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現金形式返還合同成交額的10%。算乙方的銷售任務,但不計入獎勵。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1) 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能力拓展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權地區以外銷售授權產品;
(3) 乙方冒用授權產品的商標;
(4) 乙方進行有損授權產品及商標信譽的活動;
(5) 乙方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損失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或獎勵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連續6個月內沒有完成任務。
6、 甲方要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上述第5條中所含情況除外),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須擁有具備初級維修能力及技術人員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對客戶熟練開展售后服務工作,同時甲方
須為乙方提供維修零件、維修技術支持。
三、甲方的義務
1、 不得直接供貨于授權地區內的非授權客戶。
2、 協商代理商處間的市場沖突。
3、 甲方依據乙方出貨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確定調整價格時給予價格保護的范圍。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及技術人員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四、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有損所授品牌信譽的活動。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至其它區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門市顯著位置標示所授品牌的正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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