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租賃經營萬客隆超市(位于 街(路) 號)轉讓給乙方經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為 28000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商品費用 元;設備費用 元,合計 元。于 年 月 日前第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二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三次向甲方支付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工商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煙草經營許可證》正在辦理,乙方可扣除10000元《煙草經營許可證》辦理及其他證照過戶押金,等證照辦好并過戶后支付給甲方。《工商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超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證照過戶、更名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頂租后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業主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對甲方及設備商品進行評估接收,甲方應將未結算商品費用全部結完,并將所有商品供應商聯系方式、地址、商品數量、名稱、進價、售價以前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甲方、供應商核共同對后接收商品。如有過保或質量有爭議商品,乙方不予接收,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接收甲方商品、設備費用明細見附件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商品及設備清單》。
七、乙方營業后,甲方須在本轉讓店鋪全天輔導乙方經營30天,乙方確定無其他責任糾紛后,方可進行第二次付款給甲方。
八、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將店鋪轉讓乙方使用,如由于甲方或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丙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20%作為違約金。
九、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十、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未協助乙方辦理好過戶更名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3200000.00),占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占投資總額的20%。
4、 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80%,乙方占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2、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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