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居間合同模板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居間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居間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辦理位于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土地(以下簡稱“土地轉讓項目”)轉讓簽約的各項事宜,引薦甲方和該土地的使用權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土地轉讓項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終取得該土地開發建設權。
第二條 轉讓土地的慨況描述
2.1土地座落:
2.2土地面積:
2.3土地用途:
2.4土地現狀: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轉讓單位所簽訂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應協助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后決定權歸屬于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有其他行為表明拒絕簽約的,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4.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轉讓土地項目的信息,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轉讓土地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擬轉讓土地的圖紙、拆遷安置戶的拆遷安置情況(包括住戶、商鋪、寫字間),需保證所有拆遷安置戶全部按期搬離;保證土地達到掛牌條件;協助甲方對土地的摘牌。
4.7、保證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開發的容積率不低于5.0,規劃建筑面積不少于13000平方米;幫助甲方取得規劃條件的審核通過。
4.8、乙方在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土地轉讓合同,那么在甲方與土地使用權人進行土地的轉讓手續搬離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的關系。“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土地使用權單位未簽訂書面的有關合同的,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五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5.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80萬元人民幣。 5.2、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掛牌后日 內向乙方支付40萬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內結清剩余40萬元。
5.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誠信原則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8.3、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 3
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代為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后,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2、甲方與土地轉讓方對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
9.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甲方經營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居間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銷售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與乙方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合同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合同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托采購商品名稱: 煤;
商品質量指標: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間費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4.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都有為對方所提供的資訊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5 爭議協調與解決辦法
如出現爭議,雙方應盡全力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則可尋求相應的法律及相關的仲裁進行解決。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友好協商。
甲方: 乙方:
公司法人簽字:公司法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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