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模板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為元;以后每年遞增%。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于每年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財物押金元,履約保證金元,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后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結算,若乙方依約履行,該費用全部退還乙方。
5.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該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8.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逾期繳納房租的。
10.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020年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模板2
出租方:(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積,(房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元整,并于當月(季)初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于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蓋章)
承租人:(簽名蓋章)
經辦單位:(簽名蓋章)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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