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工作內容及范圍:
1.協議范圍:
甲方所轄所有設備。
2.工作內容:
甲方所轄所有設備的日常點檢、維護保養、調試、操作、突發故障維修、儀表調校、設備改造等工作。
甲方所轄區域內建筑物、護油堤、管架、棧橋、通廊、護欄、工作場地、路面、草坪等附屬設施的維護工作。
3.補充說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內增加設備,仍屬本合同范圍。
二.工作標準:
1.保證所轄設備完好率95℅。
2.保證所轄區域內附屬設施完好率100℅。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工作安排和考勤,負責乙方人員的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支付勞務費。
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入庫作業安全教育。
3.甲方承擔委托設備的備品備件、損壞件等物資采購的費用。
4.甲方承擔委托設備在維修協議期內的各種改造費用。
5.甲方負責所轄設備中的車輛、油罐、壓力容器、安全閥門、計量儀表等年檢費用。
6.甲方負責承建維修作業、備件存放的必備廠房。
7.甲方負責備品備件的采購及庫存管理,并保證購品的出庫及時性、可用性。
8.甲方有權審批乙方提出的檢修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維修和設備改造方案。
9.甲方有權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隨時檢查乙方的設備點檢、維修、保養記錄;組織包括乙方在內的設備聯合檢查,并對乙方工作提出監督、忠告、表彰、處理。
10.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工作人員的資質證件,制止任何違章作業行為及方案執行。
11.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對所轄設備設施的突發故障進行即時檢修,并對乙方人員可能出現的違章或失職行為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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