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已經將位于 面積為 畝農用地承包使用,現將土地轉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以甲方的土地承包合同為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土地為空白地,無任何地上附著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承包期限內總計 元。
2.承包金分兩年四次交清。第一次為合同簽訂之日,付款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第二次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付款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第三次于2016年5月31日前付款1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第四次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剩余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不得隱瞞與此處土地有關財務糾紛和債權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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