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物業部領導定期召開消防安全會議。
1、每月召開中福大廈內合作單位安全例會,觀看與己相關的火災視頻,落實相關相關職能和政府部門有關消防安全會議精神,指出合作單位的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合作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2、每季度召開本單位防火會議,布置消防工作,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到公司每位工作人員,充分調動本單位單位全體員工的的積極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訓會。主要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宣傳,提高消防知識水平,懂得火災的起因、火險的預防、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場自救逃生方法等。
二、建立完善火災隱患預防和整治長效機制,提高各單位預防和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1、進一步建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合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保證單位消防工作層層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
2、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合作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結合合作單位的火災危險源、防火重點部位及消防安全工作實際,促使合作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張貼上墻,促使認真履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安全十一項職責,促使其做好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單位負責人對本經營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簽定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明確各自職責。
4、各合作單位進行裝修時嚴格落實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消防行政許可制度及備案制度,從源頭上預防火災隱患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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