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學中,計劃具有兩重含義,其一是計劃工作,是指根據對組織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的分析,提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要達到的組織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途徑。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住建局信訪工作計劃,一起來看一下吧。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2016年繼續圍繞安全工作中心,以貫徹實施新《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為核心,以強化安全執法、提高監管效能為主要手段,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為主要內容,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
一、強化紅線意識,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運行機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監管責任。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監督和指導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相關單位,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完善住建領域防災減災、住宅消防安全、既有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確相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三)加大責任目標考核力度。繼續實行住建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制度,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效力。加大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繼續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不力企業的約談、督辦、通報,督促各企業、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二、加強管理,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一)完善安全監管制度。依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規程、規定,將安全監管重點逐步向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監管、重點環節監管、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轉化,完善安全監督程序和安全監管內容,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消防安、電梯安全定期開展巡查、登記、報告的工作制度。
(二)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設防監管。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安全設防、質量管理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安全設防專項審查,強化施工圖審查,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安全設防工作。
(三)嚴格監管執法。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的措施,對違法違規、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項目和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和信用管理的綜合懲處,監督企業嚴格履行主體責任。
(四)依法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從安全管理、市場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綜合執法,依法對情節嚴重的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上限處罰。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上報和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情況的督辦督查和重點監控,督促事故單位開展全面自查、檢查,有效消除同類事故隱患。解剖分析較大事故和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反面典型,遏制建筑施工較大事故,杜絕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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