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員工作計劃
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利用休息時間不定期組織檢查,同時對違章駕駛員進行幫教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車輛管理員的工作計劃,歡迎大家的閱讀。
車輛管理員工作計劃一
為加強車輛管理,保證工作和生活用車需要,實現安全、正點、低耗、高效、優質的交通服務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管理
1、學院公用車輛由學院后勤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
2、班車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行駛,確保為師生員工提供安全、正點、便利的乘車服務。
3、學院各部門使用車輛時,須持學院后勤服務中心開具的派車單,駕駛員憑單出車。車輛使用完畢,由用車人在派車單上填寫用車里程并簽名。
4、用車人使用車輛時變更事由、線路及目的地,駕駛員須督促用車人在派車單上如實填寫用車里程與車輛使用情況。
5、節假日和上班時間外值班校領導調派和使用車輛,駕駛員須到學院后勤服務中心補辦有關用車手續。
6、駕駛員每月將派車單匯總后交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財務結算。
7、后勤服務中心根據用車申請部門的先后順序和工作的輕重緩急安排車輛(領導與職工用車,領導優先;急事與一般事用車,急事優先;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用車,教學工作優先;公事用車與私事用車,公事優先)。
8、車輛實行專人駕駛制度,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9、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10、車輛須按用車時間及時返回,未經允許不得在外逗留或過夜。在校外過夜的車輛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失竊。在校車輛須停放指定位置。
11、保持車容美觀、整潔、衛生,駕駛員做到語言文明、衣著整潔、禮貌待人,主動為乘客提供方便。
二、安全管理
1、由學院主管領導和后勤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安全員負責學院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2、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統一為交通車輛辦理投保手續。
3、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守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
4、駕駛員不得依照用車人要求作違規操作(闖紅燈、超速行駛、亂停亂靠等)。
5、嚴禁車輛超速、超載、裝運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運行。
6、如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除要及時向交警部門報案外,還須及時與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取得聯系,以便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派人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三、維修管理
1、駕駛員應注重車輛的日常維修與定期保養。
2、為保證修理質量,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后勤服務中心將選擇信譽高、技術精、服務好、費用省的維修站作為車輛的固定維修點。
3、車輛維修須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列報修單,交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審核,總經理簽字審批。維修車輛須經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復檢后,再交付使用。
4、凡是以舊換新的配件,必須將更換的舊配件交回后勤服務中心。修理結算單必須經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審核后,再辦理財務結算。
四、油料管理
1、車輛加油實行加油卡管理。駕駛員不得用現金加油并隨時掌握加油卡余額,余額不足及時報告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
2、油料消耗定量標準。
大客車: 37升/100公里; 別克車: 15升/100公里
本田車: 14升/100公里; 依維柯: 13升/100公里
得利卡: 15升/100公里; 福田車: 13升/100公里
3、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審核車輛行駛里程及油耗。
五、車輛的對外租借
1、車輛對外出租,需經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審批后作出安排,并按規定價格辦理結算。
2、車輛一般不對外借用,單位(個人)特殊情況需要借用車輛,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六、獎懲措施
1、駕駛員效益獎80%按后勤服務中心標準發放,20%計入出車費補助。駕駛員圓滿完成核定工作任務(見附件)。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按小轎車、面包車0.20元/公里、大客車0.25元/公里發給出車費,0.05元/公里發給安全獎。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將取消該季度安全獎,并視事故情況核減出車費。出車費、安全獎每季度結算一次。
2、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簽單公里數的15%視為正常里程損耗,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元收取費用;節約部分按每公里1元給予獎勵。
3、駕駛員因違章行為受到處罰,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凡超過定額的油料消耗,一律由駕駛員自負。
5、未按正常程序辦理車輛維修手續的,其一切修理費用由送修人自理。
6、駕駛員夜間未將車輛停放指定位置,每次罰款5元。
7、因一般安全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必須賠償保險公司理賠后后勤服務中心凈損失額的15%;承擔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必須賠償保險公司理賠后后勤服務中心凈損失額的20%。
車輛管理員工作計劃二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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