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廠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加工廠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加工廠管理的規章制度1
1、按照衛生許可審查時功能用房的定位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備合理、名稱統一。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粗加工間(區)、切配間(區)、烹調間(區)(含蒸煮間)、洗消間(區)(或洗滌間、消毒間)、備餐間(區)。粗加工間、切配間、烹調間應配有可密閉的干濕垃圾桶。一個工作單元結束后,及時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在相應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內),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無霉斑,干爽清潔。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開使用,并有明顯區分標志。各功能間(區)均有盛物架、刀架。專間、專池、專用工具專用。
4、食物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 70℃ ,烹調后至食用前存放時間不超過2小時。
5、配備專用的留樣冷藏冰箱,按要求進行留樣登記:①重量 100克 ;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樣;④要冷藏;⑤張貼標簽;⑥時間要達標,即熟食48小時,生食24小時。
6、紫外線消毒燈離墻、離地,懸掛高度在2.0- -2.5m 之間,并有金屬擋板。
7、同一房間內禁止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火源(如液化氣、煤、電爐等)。使用鍋爐的學校應保證鍋爐在使用年限內,每年進行技術檢測,鍋爐工要辦理《鍋爐工證》,填寫司爐日志。
食品加工廠管理的規章制度2
一、索證制度是購進食品時,向食品生產商或者供貨商索取相關票證,以證明其購進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商標使用正確的制度。
二、購進食品時應當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2、證明食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供貨清單、調撥單、信譽卡等;
3、證明食品質量的產品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衛生、質量監測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使用商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志證書、商標注冊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明、專利、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或者優質名牌食品標志等。
5、在采購鮮(凍)肉類時,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采購進口鮮(凍)肉類及其制品時,應索取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
三、上述證照和材料如有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復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四、堅持大宗食品原、輔料(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劑定點采購,蔬菜、水果等應相對固定采購地點。
五、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進貨臺帳記錄必須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知識。
六、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備查。
七、、采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種類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
八、進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等。
九、配備農藥殘留檢測儀,由專人負責不定期的抽查檢測,對檢測結果進行記錄并留存。如蔬菜,水果的農藥超標,則應立即退換,不可以進入餐廳。
食品加工廠管理的規章制度3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范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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