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保安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為保安隊隊長,具體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志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整潔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公平果斷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發、怪發,不準染發,不準留長胡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須徹底打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干凈整潔。
5、凡未著裝上崗、酒后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并且登記后方可行。
3、學生家長進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協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并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所有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所有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須等家長到校后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須及時制止其出校,并及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系。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后,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須仔細核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蒙混過關的學生應及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后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承擔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情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做好簽字記錄。
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并且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于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如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認真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意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互相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工作,校級干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凡是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篇2
1、學校保安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保安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保安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安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保安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保安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系工作,保安在問清情況后,向校長辦匯報,經同意后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保安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保安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保安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保安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篇3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安保衛工作條例等規定,制訂學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崗期間必須著統一服裝,佩帶標志。
2.保安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準在室內外進行娛樂活動,違者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3.安保人員定時檢查學校的所有校舍設施、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隱患、火災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及時報告學校。
4.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
5.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
6.學生上學、放學時進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由學校具體落實,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
8.保安要文明執勤,對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學校財產損失、失竊,發生重大案件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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