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責任制度(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責任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責任制度1
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觸電、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和諧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人員分工:
1、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總責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對校長負責,經常檢查校園內的每一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消滅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絕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通過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2、各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分工:
①教學樓、課室設備設施:
②宿舍樓設備設施:
③飯堂、小店設備設施、食品安全:
④實驗室、運動場設備設施:
⑤保安員的培訓上崗、安全意識:
3、責任追究制度:
①各分管人對分管項目一定要定期檢查,善于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長提出整改方案。
②加強責任感和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識,分管領導主動積極制訂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③如分管工作出現安全事故,上級主管領導將采取責任追究制度,從下往上逐層分清責任,逐層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三、落實上級安全的各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1、校長與各部門的責任書。
2、校長與班主任、級主任的責任書。
3、內宿生與學校的安全責任書。
4、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的責任書。
5、暑假課外學習安全責任書
6、中考安全責任書。
7、給家長一封信(安全責任書)
四、加強安全檢查工作。
每學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檢查,做好檢查登記表,安全活動自查自糾表,及時反饋信息,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五、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一、周五晨會進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會課組織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輔導。學校廣播、板報出好相關安全教育圖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傳。
六、完善法制副校長的法制輔導員制度,經常性開展對行為不良學生的幫教措施的落實。
上課科任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課間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監督。
學校責任制度2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各辦公室安全責任人對本辦公室的安全負責,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五、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六、學校食堂管理員對學校食堂、小賣店安全負責,要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小賣店的衛生以及其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等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員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要定期檢查身體,上崗要佩帶健康卡。對于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食堂管理委員會負有直接責任。
七、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八、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一、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二、學生及家長違反學校制定的《學生往返學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責任。
十三、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四、對于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記過、賠償、不進職、不聘、開除留有、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責任制度3
為了落實“人人參與,一崗雙責”的安全管理要求,調動廣大教職員工全員抓安全工作的積極性,確保校園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決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責任制”。制度規定,所有教職員工都是首遇責任人,首遇人負有教育和幫助學生、維護學校形象、及時制止不良事件發生、引導和幫助解決問題、及時上報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等責任,并能夠負責到底。碰到危害校園安全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或及時上報,將追究相關的安全責任。為此學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體教職員工自覺遵守。
1、學校要求所有教職員工在校內外遇到學生權益受侵犯需要幫助或學生違紀需要制止教育時,不管是不是這名學生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師,也不管有沒有教過這名學生,都負有保護、教育學生的責任。
2、凡我校教職員工,第一個遇到學生有危險、學生違反校紀校規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時,應立即制止,主動消除安全隱患;如沒主動制止,出現問題將追究其責任,并將這一責任制作為績效考核的一部份。
3、學校規定學校教職工在校內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學生安全、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學校穩定、損害學校形象的突發事件時,首遇人負有及時制止不良事件發生,并熱情接待、引導和幫助解決問題的責任。同時用自己的行為,影響身邊的同學也加入到安全管理的行列中來。
4、當發現學生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突發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時,首遇責任人應立刻采取相應措施,盡最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報告或報警。
5、當發現學生違反學校紀律和禮儀常規要求(如翻越圍墻,打架斗毆、賭博、尋釁滋事、下河游泳、上課期間進入網吧或游戲廳、破壞公物等)時,首遇責任人應當場勸阻、教育并通報相關人員或部門。
6、當發現學生中出現重大事故苗頭或危險傾向時,首遇責任人應當場制止并及時將情況向學校或相關部門反映,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7、當發現個別學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礙,神情和行為出現明顯異常時,首遇責任人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人員反映。
8、當發現學校財產(教育教學設施、花木草坪、建筑構件等)受到不法侵害時,首遇責任人應立即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9、當發現教學設施因其他原因出現損毀、故障而形成安全隱患時,首遇責任人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10、校內首遇處理程序為:對于一般的行為,先問明緣由,再講清道理,進行示范啟發,以督促其改正;對于比較嚴重行為,先派人報告學校領導或學生家長,再問明緣由,并協助解決,幫助教育學生。校外首遇處理程序為:對于一般的不文明行為等,首遇人應善意加以提醒或勸阻,督促學生改正;如遇打架斗毆等嚴重行為,首遇人應馬上加以制止,保護我校學生的安全,并電告學校相關部門或向110報警,并協助處理所發事件。
11、安全首遇責任制從公布值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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