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時間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體師生必須參加。)
7:50:預備鈴
8:00-8:45:第一節課
8:55-9:40:第二節課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節課
10:55-11:40:第四節課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預備鈴
14:30-15:15:第五節課
15:25-16:10:第六節課
16:20-17:30:課外活動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習
21:30:查寢
22:00:熄燈
二、考勤考核辦法
1、中層以上干部實行值周制,教職工實行值日制,凡值周領導和值日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師早晨8點(周一7:30),下午2點,必須到教務處簽到。專職招生人員,在招生高峰時候可以作為特殊情況不簽到。其它處室人員要外出辦事的,需到辦公室簽到后再出校門。
2、一次不簽到,扣1分,月底考核時與工資掛鉤。
3、遲到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作曠工一天處理。
4、教師上課時遲到、早退或脫崗視為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按制度處理。
5、每周日下午六點為教師例會時間,所有教師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作為曠到,按曠工處理。
6、一學期內累計曠工達一個工作日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關于病假的規定
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必須有病情證明書。病假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住院需要有醫院證明、病歷以及費用單。
四、事假考核辦法:
1、凡請事假者,屬后勤服務和管理人員的,按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事假天數的標準,扣減工資。
2、教師因特殊情況請假。只要課程銜接完整,不影響教學進程的,不扣工資。
3、校董事會成員請假,履行請假手續,經董事長簽字同意,交校辦存檔備案。
4、所有教職員工請假,原則上要事前請假,先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做好工作銜接。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經領導批準的請假條,交校辦存檔備案。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再補齊手續。
5、所有請假人員,在假期結束后必須按時到校辦辦理銷假手續。
6、不履行正常請假和銷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上班時間,所有人員外出,一律要跟辦公室打招呼。中層以上干部外出超過半天,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董事會成員出市區辦事須向董事長報告。所有教職員工,凡離開市區,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單位損失,情況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cehuashu/43133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