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制度范文
員工獎罰制度(一)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全年出滿勤的;
?。?)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罰制度(二)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9.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9.6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9.7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10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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