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范本
如何制定對外擔保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
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維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規范公司的擔保行為,控制公司資產運營風險。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公司、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為第三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屬于對外擔保,適用本制度規定。
第三條 責任人:
(一)
(二)
(三) 直接責任人:指對外擔保經辦人。 監督責任:指對直接責任崗位的監督責任人。 領導責任:分管副總或總經理。
第四條 標準:
本制度所稱對外擔保,是指公司出于經營管理需要,以第三人的身份為債務人對于債權人所負的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公司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具體種類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擔保、銀行開立信用證和銀行承兌匯票擔保、開具保函的擔保等。
第五條 公司財務部為公司擔保行為的職能管理部門。公司財務部對擔保事項進行初步評審后,按程序逐級報總經理審訂后,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按其各自權限進行審批。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任何人無權以公司名義簽署對外擔保的合同、協議或其他類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對外擔保制度
第六條 對外擔保調查、審批權限與審查程序
(一) 在公司對對外擔保事項進行審議前,財務部應要求申請擔保人提供其基本資
料,并對申請擔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確認資料的真實性,掌握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對該擔保事項的收益和風險進行充分分析。
(二) 為證明申請擔保人的資信狀況,應至少要求申請擔保人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 申請擔保人基本資料,包括包括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反映與本公司關聯關系及其他關系的相關資料等;
2. 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還款能力分析;
3. 擔保申請書,包括但不限于擔保方式、期限、金額、擔保資金的使用用途等內容;
4. 與債務有關的主合同的復印件;
5. 不存在潛在的以及正在進行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說明;
6. 提供的反擔保情況,包括反擔保合同、擔保方式。并對反擔保的可靠性,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礙進行分析;
7. 其他重要資料。
(三) 財務部同時應通過申請擔保人的開戶銀行、業務往來單位等各相關方面調查其經營狀況、信用狀況及行業前景等。法律部對相關反擔保方式可靠性的相關法律條款審核。
(四) 公司擔保實行“多層審核,集體決策”制度,包括:
1. 財務部負責擔保事項的日常管理、受理及初審擔保單位提交的擔保申請,向公司財務總監提出分析評估意見,分析監測擔保風險。
2. 公司財務總監負責根據公司總體財務狀況和被擔保單位資信及償債能力進行審核,向總經理提出擔保事項報告。
3. 總經理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判斷擔保事項的必要性,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五) 下列對外擔保,應當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2. 按照擔保金額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原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3. 按照擔保金額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原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以上;
4. 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5. 單筆對外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6. 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
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
上述對外擔保事項除第(2)項外,均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第(2)項對外擔保事項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六) 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下述擔保事項:
1. 一年內資產抵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的30%的事項;
2.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的擔保;
3. 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4. 單筆擔保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5. 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的擔保。
(七) 董事會根據有關資料,認真審查申請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行業前景、經營狀況和信用情況,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擔保人或提供資料不充分的,不得為其提供擔保。
1. 銀行資信等級未達到A級;
2. 非法人單位或個人;
3. 產權不明,改制等重組工作尚未完成或成立、資金投向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的;
4. 最近3 年內財務會計文件有虛假記載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5. 公司曾為其擔保,發生過銀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況的;
6. 經營狀況已經惡化、信譽不良,且沒有改善跡象的企業;
7. 公司提出要求被擔保單位提供反擔保,但被擔保單位未能落實用于反擔保的有效財產的;
(八) 董事會就對外擔保事項做出決議時,必須取得董事會全體成員2/3以上的董事同意。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就對外擔保事項做出決議時,與該對外擔保事項有利害關系的股東或者董事應當回避表決。若某對外擔保事項因董事回避表決導致參與表決的董事人數不足董事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的,該對外擔保事項交由股東大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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