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管理制度(精選3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經費管理制度(精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1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范圍。
1、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非公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小學預算以獨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項目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占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志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設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項目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志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維修(護)費不低于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項目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小學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中央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改革后,各中、小學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準,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單位法人簽字并注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后,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布賬目,實行財務公開。并定期在校內外公布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項目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準,擅自立項、擴大開支范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小學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審核后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項目資金。
(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反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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