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協議離婚協議書模板8篇
在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離婚協議人:xxx,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離婚協議人:xxx,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離婚協議人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由于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xxx與xxx自愿離婚。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條款
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60萬元,現值人民幣100 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30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 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離婚夫妻債務分擔
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子女撫養權行使方式
兒子x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之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子女探視權行使方式
xxx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在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xxx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xxx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協議人:黃,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李,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兩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兩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黃與李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萬元,現值人民幣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黃為主貸人貸款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兩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李所有,由李給付黃房屋折價款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萬元-未還貸款本金萬元/2。李給付黃的折價款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黃人民幣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黃人民幣萬元。 李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黃有義務配合李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黃 不予配合李辦理房產轉移而給李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黃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兩方同意作價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黃支付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黃由李撫養,由黃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兩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黃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兩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這份敦煌出土的《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中的“協議”中寫道:“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愿妻娘子相離之后,重梳嬋鬢,美婦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翻譯后的大意為:如果我們結合在一起是錯誤,不如痛快地分手來得超脫,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勝過兩人看不順眼互相擠兌。
在中國歷史記載中,很多朝代婦女沒有離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卻只能忍受。同時,女子被“休”、被“出”,被認為是奇恥大辱,改嫁更是“喪失貞節”。但這份“放妻協議”卻給后人展示了歷史上一個事實:婦女地位甚高,夫妻之間提倡“好合好散”。而像這樣的“放妻書”也不止一份,記者在網上看到了一些不同版本的“放妻協議”,有雙方不合的,有譴責妻子的,還有妻子主動提出的,還有一種就是夫死可以任意改嫁的。而大部分觀點認為敦煌出土的“放妻協議”來自唐代。 婆婆竟主動勸媳婦改嫁
唐朝的婚姻制度和社會風氣真的如此開放嗎?據資料顯示,唐朝婦女改嫁是比較常見的,在《秋胡》話本中,秋胡幾年不歸,秋胡母就勸秋胡妻:“不可長守空房,任從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動勸媳婦改嫁。可見唐代屬“開放型”社會。唐代的《唐律戶婚》規定:子女未征得家長同意,已經建立了婚姻關系的,法律予以認可,只有未成年而不從尊長者算違律。而且在唐代,離婚極為常見,再嫁不以為非,《唐律戶婚》對離婚有三種規定。
一、協議離婚。指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所謂“和離”:“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二、促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
三、強制離婚。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必須強制離婚。 從史實來看,提出離婚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女方再嫁也不為失節。這從唐代婦女不以屢嫁為恥中看得很明顯。唐代公主再嫁的就不在少數。有觀點就認為離婚再嫁的難易和貞節觀念的強弱,是衡量婚姻關系自由開放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從唐代看,離婚改嫁和夫死再嫁習以為常,并未受貞節觀念的嚴重束縛,它與前朝的“從一而終”和后代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形成鮮明的對照。而這份敦煌出土的“放妻協議”則被認為凸顯了唐代的婚姻制度。
唐朝的婚姻制度比較自由
那么在封建社會里,人們真是如此的和平分手嗎?記者昨日采訪唐史研究專家孟憲實,他表示:“古代曾有女子覺得丈夫沒有出息,鬧到官堂要求離婚,當官者訓斥該女子不應如此,但該女子仍然堅持離婚,最后當官者只得判離,可見在古代女子離婚并不如我們想象中困難。古代放妻書的存在,說明古代人比較重視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書中多以感情不合為理由,有時還會出現‘今后將孤燕單飛’等表達悲傷的句子。當然如果真的悲傷就不會離婚了,這或許只是表面文章,所以說有時放妻書只是范文作用,在休妻的時候使用。”
對于“放妻書”出自唐朝之說,孟憲實表示,事實上古代妒婦、懼內、離婚的事情在各個朝代都有,并不僅僅局限在唐朝,只不過唐朝的婚姻制度給人感覺更自由一些,高層離婚比較容易實現,比如太平公主就成功了。但要考證和證實并不容易。雖然不能確定協議書的具體年代,但它的存在卻證明唐末五代宋初時,男女在婚姻問題上是相對自由的。雖然家中掌事仍然是男性,但婦女地位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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