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承諾書匯總十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對書信都再熟悉不過了吧,書信是人們相互交流情感與思想的工具。相信寫信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安全承諾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1
為貫徹落實國家、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防患于未然,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衛、自治、自救能力,確保學生的人身和物品安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承諾:
一、去向登記
外出必須在輔導員處登記請假并留下聯系方式。
二、社會治安
1、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貴州民族大學學生手冊》有關規定,不做任何違法行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2、外出時要尊重各地民族、民俗習慣。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樹文明新風,做文明公民。
3、遵守法律法規,嚴禁參與不法活動,嚴禁違法犯罪事情發生。
4、增強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外出旅游時一定要審查旅行社的合法資質,不要輕信陌生人,防止上當受騙,外出一定要結伴而行,若遇險情及時撥打110。
5、嚴禁學生參加非學校的各類寒假工。近期有不少騙子以各種豐厚的待遇為由招收學生出外打工。請學生提高警覺性,如發生任何意外,學校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法規,橫穿馬路有人行橫道處一定要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
2、外出乘坐電、汽車,注意防竊,不乘坐不合法的車輛。
四、飲食衛生
1、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到無證小商販處買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預防各種傳染病,若患傳染性疾病或者其它疾病,要及時到醫院就醫,做好防治工作。
五、其它安全
1、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2、注意用電安全,不違章使用電器。
3、遇雷雨天氣,不得在大樹、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并注意無蓋下水道,不在危險房屋、墻壁下逗留。
4、遠離、不玩火或易爆、易燃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并報警。
5、出宿舍要關好門窗,以確保室內財產物品安全。
6、注意個人物品保管,貴重物品要在宿舍寄存,避免丟失。
以上內容本專業班主任已經于年月日在教室進行宣講。
本人鄭重承諾,以上規定已知曉,并保證在假期中嚴格遵守,凡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承諾人(學生)簽字:
貴州民族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高技能特色部
年月日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保證我自己在學校期間能夠安全學習,安全生活,不斷強化自己的生命安全意識,我向學校、老師莊重承諾:
1、嚴格按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自己,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學習、生活的安全。
2、有事向老師請假,獲得班主任和有關領導批準后可以離開學校,并且按時返校。
3、珍惜生命,無論在學校內,還是放假期間,拒絕乘坐“三無”車輛,不乘坐超過3人的電動車,遠離易燃易爆、強腐蝕性、輸電線路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險游戲,不做危險的不適合未成年人做的工作,不下河塘游泳,嚴防溺水,嚴防火災以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遵守交通法規,12周歲以下不騎自行車。符合年齡要求騎自行車上路,規范操作,注意保護自己,不爭搶不排隊騎行,不騎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
5、遵守作息時間,按學校要求到校,不曠課,不遲到,不到校外游逛,不進營業性網吧、歌舞廳、游戲機室,不看不健康的書籍。
6、遠離行為不端的人員,不結交校外社會青年,與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謹慎,防止上當受騙。
7、不向班主任隱瞞病史,防止疾病突發,救助不及時。不到校外小攤小販及衛生狀況不佳的店鋪購買食品和物品,防止發生食物中毒。
8、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不打架斗毆,不侮辱謾罵,同學之間有矛盾要請班主任或其他老師幫助解決。
9、上下樓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師和同學,靠右依序上下,輕言慢步,不擁擠,不打鬧、不喧嘩,有秩序的進出教學樓。
上述承諾,我一定做到,請老師、家長監督!
承諾人簽字:
家長簽字:
xxx學校
20xx年12月9日
學生安全承諾書 篇3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 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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