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安全協議書4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吊車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根據雙方共同協商, 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簽訂 時間1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車申請,并提供所吊運物件安裝的時間、地點、形狀、尺寸、重量、調運安裝距離及吊車站位等細節情況。
2. 甲方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具出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實施。
3. 晚間施工甲方負責提供足夠的照明。
4.調運安裝時,甲方應派出相關負責人到場。
5. 甲方負責調運、安裝過程中施工協調工作。
乙方責任:
1. 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情況和吊裝物件的各項技術參數,派出專業人員和專職吊車司機到現場勘查,使用符合規格的吊車。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車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車的起重性能低而引發意外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2.乙方對所提供吊車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各種保險、限位齊全有效。大型吊車由專職駕駛人員持證上崗操作,設專職人員指揮。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提供能吊裝單根構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并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設備的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設施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對自方車輛在場外道路上安全駕駛負責。
5.乙方對自方車輛在施工現場行駛安全負責。如因碰撞、碾壓現場人或物,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6.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租賃資質和營業執照、操作人員的操作證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并保證其真實有效。
7.進入現場人員必須必須帶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系好合格安全帶,聽從甲方等現場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遇特殊意外情況,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處理。但不得盲目蠻干,必要時請專家進行方案論證,拿出合理的方案后再行施工。
本安全協議一式四份,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發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20xx年01月01日 20xx年03月01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豐富廣大車友假期娛樂生活,**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辦“連南連州”自駕游活動。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 此次自駕游屬于自發性非贏利制游覽活動,,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與者活動前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對活動的影響(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承諾因自身身體狀況,或因車輛及其他個人所有的裝備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需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五)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方委派工作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領隊有權視具體情況改變活動行程計劃,也有義務協助為參與者解決活動中的問題,但并不承擔參與者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六)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七)活動期間,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參與者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除主觀故意過失外,組織方及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九)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十)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領隊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危險燈示警。
5. 油箱過半,應向領路頭車發出加油需求。要求統一加油,減少加油次數。
6.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7.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十一)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二)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三)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參加本次活動。
參加活動者簽名:XXX
20xx年X月XX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3382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