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伙協議書模板匯編八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多人合伙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多人合伙協議書 篇1
合伙創業協議書
一.總則
二.合伙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三.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四.利益分配
五.入伙和退伙
六.解散和清算
七.經營期限
八.附則
一.總則
企業住所:浙江省義烏市 江東區 黎明湖路 孔村 二區 21棟1單元301
合伙宗旨:合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雙方共同恪守。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賣通業務
二.合伙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
(1)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2)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3)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本合伙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伙人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趙仰特、李增芬、線全輝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3.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制定發展規劃和人才引進;
4.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或者團隊及項目的合伙人。
6.合伙存續期間,各合伙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供共有并為合伙經營使用。
7.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對合伙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伙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伙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伙人;
(4)處分合伙財產;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潤分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潤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3.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伙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伙利益有沖突的活動。
4.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伙責任超出自己應付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5.合伙人為合伙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伙財產償還,執行合伙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伙,并處于同等地位,對入伙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應于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資格。
5.退伙人的財產結算,以退伙時合伙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伙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伙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伙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伙人賠償。
7.退伙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8.合伙人在合伙期間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獲得其合伙時出資的金額,并在退出當日起一年后予以結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合伙人;
(2)清償后的債務,按出資比例,由合伙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自合伙協議集體簽字之日起算。
2.合伙變更字號、經營場所、范圍、修改合伙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應由全體合伙人集體同意方可執行。
八.附則
1.本合伙協議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制訂,生效后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伙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伙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多人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 項目所在地 的二層鋼結構建筑房屋(包括的停車廣場房屋處墻)用于乙方合作經營建材家具裝飾市場。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和經營傳統建材流通市場的經驗等與甲方合作,共同經營建材家具裝飾市場。
3.甲、乙雙方在天津塘沽區共同組建注冊合作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從合作市場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為準。
3. 乙方對該項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積計算)達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整(¥ )。付款方式為 。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詳見補充協議(一)。
5.平均租金低于 元 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費的 %。
6.乙方應于20xx年 月 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經營管理要求對全部 的房屋進行內外裝修,并及時支付全部裝修費用。
2.為合作市場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暖氣、自動扶梯等設施,使房屋適合于經營建材家具裝飾市場,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于20xx年 月 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驗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經營。
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于地方各部門的關系,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和稅收減免等。并在商場營業前,提供建材家具裝飾市場可投入運作的全套合法證明文件。
5.甲方應保證協議有效期內:整體的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將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簽訂合作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權資料的復印件,甲方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經驗和招商客戶資源用于合作公司。
2. 負責對房屋的裝修進行整體設計,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將設計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認可后,由甲方負責施工。
3. 負責合作市場前期的營銷招商工作,應在甲方將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房屋交付驗收后 天(即20xx年 月 日)使市場能開張營業。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1. 甲、乙雙方合作公司名稱為********廣場,注冊資金為 元,其中甲、乙雙方各占有出資比例為 %和 %,雙方均已人民幣出資。
2. 該合作公司董事會由三人組成,甲方委派兩名董事,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擔任執行總經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關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執行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執行總經理每月十號前向董事長報告上個月的工作情況和財務報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內可委派一名市場管理人員協助總經理進行商場的經營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雙方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董事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執行總經理為主,組建經營管理團隊。甲方對管理人員除執行總經理外享有推薦權,但須經乙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任用。為減小成本開支,合作公司應盡量聘用本地員工。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費用分擔方式:
1. 對房屋內外的裝修預、決算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內裝修招牌分 年折舊進入合作公司經營成本,而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
2. 合作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稅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于100萬元。其余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3. 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為:(詳見補充協議二)
4. 甲、乙雙方組建合作公司前市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廣場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為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系。
第八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是指為按上述費用分擔基礎上確定的可分配純利潤。
2. 利潤按以下原則分配:
(1)以市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平均價格(即 元/ .月),合同期內年度的租金遞增系數指標為 為基本標準。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需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于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之內(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為利潤分成。
(3) 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于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為利潤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并一次性分配。
第九條 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天津*******廣場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業名稱。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協議,若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 元,造成終止合同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資產按本協議第九條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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