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安全的保證書范文集錦9篇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1
公安局:
由 舉辦的 活動,擬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舉行。我單位已初步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場地。待活動通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批后,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鑒定正式場所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單位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標志標識,保證暢通。
三、保證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設備完好并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需臨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場地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2
為滿足河南晉煤天慶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本人作出如下承諾:
一、 本人已接受過安全教育培訓,能夠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能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二、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三、主動接受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四、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五、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著標準裝上崗。
六、不帶火種進入生產區,不在非吸煙區吸煙,嚴格遵守防火防爆、禁煙禁火、交通安全等制度。
七、不亂排廢水、廢氣、廢渣,不亂扔生活垃圾。
八、會報警、會自救、會互救、會使用滅火器等消防、氣防設施。
我已經接受了入廠安全培訓,完全理解了公司的基本安全規定,并承諾嚴格遵守,如果違反規定自愿接受處罰。
單位(部門)名稱: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3
員工在會館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事關會館和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會館、員工本人都應對此各負其責,員工本人更是責無旁貸。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在店供職期間,作為尊澤商務會館員工,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在店供職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守會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會館和宿舍的管理,尊重公民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二、嚴格遵守會館和宿舍關于安全方面的規定,高度重視自身安全,堅決杜絕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若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及時向宿舍和會館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不在會館內進行謠傳滋事及男女關系等活動。不組織和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外出旅游、到湖泊水庫游泳等)。否則,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擔。
四、員工一般由會館安排住宿,如確需搬到會館外住宿,員工本人需承諾并向會館提交書面申請,內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部門和班組、申請到會館宿舍外住宿的理由,書面聲明“住宿會館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會館外期間不管發生什么安全責任事故,均與會館無關,由我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提交員工在會館外住宿的詳細地址及房東和本人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五、在會館外住宿期間,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氣、電器,不違規用電;注意交通安全;經常保持與會館聯系,如更改聯系電話或住址,及時告知會館和上級領導。
六、為減少和杜絕員工宿舍火災隱患,承諾不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生火做飯;不使用明火燈具(如蠟燭);不使用熱得快、電熱毯、電暖扇等大功率不安全用電器。不躺在床上抽煙、亂扔煙頭;不在宿舍內焚燒雜物等。
七、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證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寢;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八、不參與、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毆。
九、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有關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承諾書》于員工在會館就職期間有效,共一式兩份,由員工本人、尊澤商務會館各持一份。
承諾人(員工本人簽名):會館確認后蓋章尊澤商務會館
簽訂日期:年月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4
家長結伴攜帶孩子外出活動,可以增加孩子開拓視野,參與人際交往的機會。但是作為外出活動發起人的家長,可能因為孩子的安全責任存在不確定性而放棄發起此類活動。為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為各位家長個人行為,由家長自發自愿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為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采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游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后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 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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